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有关要求,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室外造景
1. 工程名称:大门塑石假山 2. 工程地点:乌云顶
3. 施工范围:乙方主要按图制作塑石假山门头的一个景观制作。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 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工程的造价为按钢丝网的展开面积计算100一个平米(100/平米)
2. 承包方式:采用包人工费,(工人吃住场所由甲方提供,费用乙方自付)。
第三条工程质量
1. 乙方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第四条甲方责任
1. 委派现场施工代表,加强与乙方联系。对每天的施工进度认可。
2. 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因付款拖延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现场施工的安全(现场施工安全由甲方乙方共同派人监督),甲方应提供,水电到位,材料到位。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付工程款2万元,电焊结构完成付款5万元,二遍造形完成付工程量的90%,待工程全部竣工后,2个工作期内组织验收
一次性付清。(扣保质金2%,一年后付清。)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甲方提供工程的设计效果图,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和安装。
2. 乙方按协议规定的工期交工。如遇室内环境等自然因素不能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附则
1. 本合同不含税率、发票、保质金等。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应妥善保管。
3. 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尾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联系方式: 代表人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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