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制普通中技班学生入学及就业协议书
甲方:**学校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录取乙方为20**级普通中技班学生。甲方确保按照中等技术学校教学计划和管理规范以及就业单位的需求,负责安排好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学,注重行为习惯养成和专业技能培训,突出日本语言和日本文化教育;组织学生参加用人单位来校面试和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努力培养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乙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发给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文凭。 3、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安排顶岗实习。毕业后由甲方负责向国内、国外企业推荐就业,并负责有关手续的转移和办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校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甲乙双方协议,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乙方在校期间须按甲方设置的课程及要求学习,尤其注重专业技能的训练及行为习惯的养成,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
3、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学费、杂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相关费用,参
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校期间,如自身原因中途退学、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违法犯罪被甲方开除学籍的,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三、学制与费用:
学制三年
学费1150元/学期(前二年国家每年补助1500元,直补给学生)。 书本费200元/学期。
服装、床上用品、生活用品费600元(三年), 住宿费200元/学期,伙食费350元/月。
四、双方特别约定
1、乙方毕业条件: 1)各科学习成绩及格。 2)品德优良、操行评定合格。 3)技能考核合格。 2、就业约定:
1)学生毕业后,由甲方负责安排在苏南等发达地区的企业就业,月综合工资3000元左右。
2)优秀学员在自愿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就业。
3、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提交至签约地灌云县仲裁机关仲裁。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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