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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医疗合作协议书

2024-04-13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甲方:_________ 沂南县中医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沂南县公安局监管大队

为规范和加强监管大队(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日常医疗等各项工作,以维护在押人员身体健康,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目标,切实做好在押人员的医疗管理工作,确保在押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甲方和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在押人员因病到乙方就诊统一到急诊科,接诊医师进行登记(病人姓名、性别、就诊时间、诊断等内容),由陪诊干警签名确认。接诊医师根据病情轻重缓急,进行门诊治疗和处置疾病的能力,为乙方在押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甲方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医疗制度,不断提高预防、发现和处置疾病的能力,为乙方在押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三、甲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严格掌握诊疗原则,规范诊疗行为,执行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四、甲方医疗人员认真书写医疗文书,病情记载要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五、乙方送诊病人,由陪诊干警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病人的准确的身份信息,并负责安全问题。

六、乙方病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甲方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病人费用清单,乙方保证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结算上月发生的医疗费用

(转账或现金支付)。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无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予以补充

甲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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