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馆藏类物业安保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安保服务:
(一)安保内容:安保值班,巡检,电子监控室 ,门口车辆秩序的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消防安保管理。
(二)安保服务具体标准:总体标准:确保楼内财产安全、维护好楼内正常秩序。
1、安保人员要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
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上岗时举止文明,仪态良好。
2、门岗人员(即大楼服务值班点)负责各主要通道出入口的值班管理。
对外来人员应进行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对进入大楼内部施工的人员进行必要的登记和管理,做到工完、人走、场清,不留建筑垃圾;
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疏导等工作。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3、执行巡逻制度。
进行定时巡视,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遇到特殊情况时必须加强巡逻;
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安全隐患;
受理投诉和求助;
回答用户的询问;
在遇到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时,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及时报告警方、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及保护好现场、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收集好证据;
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在执行日常巡视工作中,应加强节能减排的巡视力度,特别对公共部位出现长明灯和常流水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5、楼宇值班室(点)内保持整洁,值班时间不脱岗。
严禁在值班室内使用明火器具或食宿设备。
对外来人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各楼宇使用要求开闭大门。
6、紧急事故反应。
(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公共卫生以及电梯应急等;
(2)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
(3)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
(4)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
7、其他防范措施。
(1)设有用户求助与报警电话(有人值守);
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应急处理;
(2)涉及人身安全的地方,增设明显的标志并落实防护措施;
(3)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好大楼的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4)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坏和损失程度;
(5)组织恢复生活秩序。
8、实行服务安全报告制度。
对服务区域内发生的任何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火灾事故、偷盗、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安全事故,一经发现应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委托方物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三)消防服务:
1、消防服务的内容:保证消防设施齐全,标识清晰,消控室24小时值班(有消控室的大楼执行),使用功能正常,防止火灾责任事故的发生。
2、消防服务具体标准:
(1)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
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2)防火、灭火配置的各类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需制定指定专人管理检查并保持其完好;
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3)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堆放杂物;
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如有出现应及时处理。
(4)发现火警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抢救生命,组织力量救火,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护好业主的财产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5)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
发现设施设备缺失故障时,必须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并配合专业维保单位进行修复处理,以熟悉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
(6)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持公安部门发出的有效上岗证件上岗,按国家消防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无脱岗现象;
消防监控室内应保持清洁,地面无积灰,监控箱表面无污渍;
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7)对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的巡查,保证基设施设备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委托方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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