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物业装修手续办理工作规程
1.0目的明确各部门在为业主(使用人)办理装修手续过程中的职责,使装修手续的办理程序规范化。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大厦管理处对新入住的业主(使用人)办理装修手续。
3. 0职责3.1管理处管理员负责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提供装修资料给业主(使用人)。
3. 2管理处管理员负责接收业主(使用人)提交的装修申请,并对业主(使用人)提交的装修资料进行审核。
3. 3工程部主管负责审批装修图纸资料。
3. 4管理处报帐员负责收取装修期管理费及装修押金、施工卡押金及工本费。
3. 5服务部负责为装修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卡,按《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讲解。
3. 6管理处经理负责批准施工单位进场装修。
3. 7保安部部长负责对装修施工单位的加班申请进行审批。
3. 8服务部文员负责为装修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
4.0工作程序
4.1管理处管理员接受业主(使用人)对装修方面的咨询,并提供《装修申报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资料给业主(使用人)填写。
4.2管理处管理员接收业主(使用人)或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交的《装修申报表》、《装修责任承诺书》、《集团大厦装修防火责任书》,并对其提交的装修资料进行审核同时讲解装修期间的一些注意事项。
4.3工程部主管对装修施工单位提交的装修图纸资料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相关证件等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符合要求的批准装修,并通知装修单位 防审批的有关手续。
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4管理处报帐员收取装修期管理费及装修押金、施工卡押金及工本费。
4.5管理处管理员在接到装修的相关资料给管理处经理审批同意施工后,施工单位方可正式进场施工。
4.6装修公司进场前,工程部、服务部、清洁部、装修公司共同对装修现场公共部位、水电等进行确认。
4.7工程部接到管理处通知后,给施工单位提供装修临电。
4.8服务部接到管理处通知后,为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打印放大为A3纸张贴在施工单元房门上。
4.9服务部接到管理处通知后,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卡,并讲解装修规定。
4.10若超过规定时间装修,施工单位需事先向保安部提出加班申请,由保安部审批后,方可加班施工。
4.11以上程序办理完毕,各经办人在《集团大厦装修办理程序表》上填写办理情况并签名确认。
5.0相关文件
5.1《用户装修手续办理程序图》
5.2《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5.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6.0记录
6.1《集团大厦入住装修办理程序表》QR/01-254
6.2《装修申请报表》QR/GR-305
6.3《集团大厦装修防火责任书》QR/01-257
6.4《装修责任承诺书》QR/01-258
6.5《集团大厦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登记表》QR/01-251
6.6《非办公时间加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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