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 ‟ 号)和山东省《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要求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综合能力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2013年教育部按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下达推免生名额,其中学术型130名,专业学位90名,学校按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确定推免生名额(见附件1)。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免试生计划没有向外校推荐的硬性要求,所以,我校推荐免试生名额首先应保证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但为了提升我校本科生质量和声誉,学校允许一定比例的推荐免试学生到“211”工程、“985工程”和部委属重点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各单位外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推荐名额的35%。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普通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
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前六学期没有重考、重修课程(对有专业特长且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的学生可适当放宽)。
免试攻读学术型学位的学生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原则上列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前15%以内(个别专业可视具体情况扩大到20%,但需经学校批准)。
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的学生,成绩要求为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前25%以内(个别专业可视具体情况扩大到35%,但需经学校批准)。
学生学习成绩排序及重考、重修课程审核由教务处提供。 7、德育学分列本年级学生数前50%以内。
8、外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或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70分(含70分,新成绩标准497分)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含体育特招班)、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原则上通过国家四级(新成绩标准426分)以上。
9、对有特殊专业特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标准,但所列学习成绩名次不低于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40%,且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10、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名额由教育部专门下拨,不
占用我校今年下达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具体方案另发。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工作。各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和拟接收专业的学位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推荐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9月25日报教务处教务科、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各学院公布本实施办法,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3、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按分配名额以1:2比例择优确定预推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各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预推人员进行考核或面试,提出推荐意见。保送本校的接收工作可以与推荐工作一并进行。
接收专业对报名的推免生进行全面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考核办法,其中是否参加专业课笔试由各个学院自己确定。
保送本校的学生名单请务必由学科点负责人在学科点负责人签名栏内签字,以示同意。
5、各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将学习成绩名次在推荐范围内的学生而未被推荐上的原因做出书面说明,并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推免生专业成绩排序表》(见附件3)。10月8日上午将有关推荐材料报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发至信箱:
jwk@sdnu.edu.cn。
6、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向全校公示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7、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材料,办理审核备案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不但直接关系学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各学院要严格按本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计划表
2、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
3、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推免生专业成绩排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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