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第一家商业银行是1848年由英国人创办的东云银行.1896年,中国人才有了第一家自己办的商业银行,即中国通商银行.以后成立的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在旧中国大多被官僚资本所控制.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在接管官僚资本银行,取消外商银行在华特权、整顿和改造私营金融业的过程中,建立了统一的、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这种金融体系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它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采取资金统收统支、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其弊端愈益明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促进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对银行体制进行了改革:一是分离出几大专业银行.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筹集和融通了大量资金,同时推动了金融业的蓬勃发展.随着专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其业务开始向多功能、综合性服务方面发展,并为向商业银行过渡创造了一些必要条件.二是逐步稳妥地发展商业银行.目前,以交通银行为首,现有9家商业银行总资产已达2000多亿元,贷款总余额达1000多亿元,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力量,为办好社会主义商业银行做了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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