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医学检查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对准备结婚的青年提供医学检查,对严重遗传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进行检查,提出医学意见。在结婚登记时应当出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就是说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应接受婚前检查,以及根据检查结果接受必要的医学指导。虽然说现在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准备结婚的人员要接受婚检,但是,婚检对于人来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
首先,婚前检查有利于青年男女的健康。婚前有一次全面体检的机会,可以发现暂时不能结婚的疾病,如传染性肝炎、结核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和其它较严重的病。患有这些疾病的男女青年如果结婚可因劳累加重病情,或通过接触及性生活将病传给对方,因此必须经过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结婚。婚前检查还可以发现影响性生活的疾病,如包茎、尿道下裂、处女膜闭锁等等,应先娇治后才能结婚。以保证婚后夫妻生活正常。
其次,婚前体检有利于实现优生。目前遗传病有数千种,还没有根本治疗的办法,正威胁着数以千万人的健康,给家庭、国家、民族带痛苦与沉重的负担。通过婚前体检可以及时发现男、女本人或双方家系中患遗传病的情况,并根据患病的真实情况做遗传风险度测算及遗传方式的分析,进行优生指导。在婚前检查时一旦发现男女双方有亲缘关系时,要禁止婚配防止影响胎儿。因此,婚前体检是防止遗传病蔓延、控制遗传病的第一关,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措施。
第三,婚前检查有利于胎儿健康成长。婚前检查和咨询对胎儿健康成长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婚前检查除可以发现一些明显的遗传病外,还可以通过检测血液,了解男女双方的血型能否匹配,以减少子代血液病的发生。婚前检查还可以发现男女双方的一些重要器官的疾病或严重的传染病,如受孕可以传给胎儿和影响胎儿健康发育,需治愈后再妊娠,以
确保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
第四,婚前检查有助于接受健康指导。通过婚检可以了解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及有关个人和家族先天性疾病、遗传病的情况,以便从发现的问题中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指导。对极少数遗传病患者,则根据病情及遗传规律进行指导,使有可能生育遗传病儿的男女预先知道如何处理,或按规定提出不能结婚或不能生育的建议,以阻断遗传病的延续;对患有较严重疾病者,提出不应结婚和不宜生育的建议,有利于男女青年自身的健康;通过婚前检查还可以进行有关性知识教育、计划生育安排、避孕方法选择和指导。
总之,婚前检查对男女青年的健康、婚后健康的夫妻生活及优生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减少遗传性疾病,减少把生理缺陷和不健康因素传给后代的关键,是实现后代优生的重要措施。因此,应把婚前检查作为婚配前必不可少的程序,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为了自己及后代的健康、婚后的幸福,应主动接受婚前检查。
由此可见,婚前检查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自新《婚姻登记条例》指出,准备结婚的男奴不必接受婚前检查,这就使得婚检被人们忽视了,很多青年在准备结婚前都表示不愿意接受婚前检查,那么,婚前医学检查的现状如何呢?
某地区做了相关的统计,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前后的2003年与2004年和2005年的婚检统计资料显示,婚检人数为2003年6230人,2004年1764人,2005年1148人,分别减少了1465人和5172人;婚检率由97%分别下降至20.6%和12.2%;下降了76.4和84.8个百分点;各种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遗传病、有关精神病等)检出率由18.5%,下降至7.5%和1.2%,分别下降了11和17.3个百分点;其中性病检出率由4.21%下降至0.83%和0.2%,分别下降了3.38和4.19个百分点。大多数疾病无法检出,更得不到有效控制和及时治疗,有造成传播蔓延之趋势。
全国范围来看,北京去年婚检率仅5% 出生缺陷率上升到14‰;江西婚检率直线下降,仅为1%;广州婚检率逼近“零水平”;哈尔滨自愿婚检率“跌停”,婚检机构遭遇“寒流”。03年10月1日以来,新疆仅乌鲁木齐市就有近2000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创下历年同期新高。但这些新人中仅有10对进行了婚检,婚检率为0.5%。河南省卫生与民政部门的统计显示,仅去年“十一”黄金周的7天内,河南结婚人数达到579782对,大大高于往年同期的结婚人数,然而全省婚检率却陡然下跌到每个城市平均婚检人数不到4对,农村地区的婚检率更低,不少县乡为零。
实行自愿婚检,是社会进步、法治人性化的体现,但不强制婚检并不等于不用婚检,更不意味着婚前检查不重要。从事婚检工作的医生说,据他掌握的情况,许多当事人之所以拒绝婚检,主要是对婚检的意义、内容、程序等不清楚,陷入了一种认识上的误区。
造成婚检比例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03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使婚前医学检查(婚检)不再是必须,而是知情、自愿,使人们误以为婚检已经取消。二是由于目前我国公民接受健康知识教育的层面和程度不高,特别是未婚青年男女对自身健康状况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健能力的缺乏,甚至无知和无所谓,导致了自觉自愿进行婚检的人数大幅度减少。与新闻媒体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婚检机构在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婚前保健和优生优育知识宣教方面力度不够,措施不得力、不到位也有很大关系。三是因一些地区经济发展比较滞后,居民收入不高,一些群众不愿花这笔钱。四是婚检机构未能按照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严格操作,在婚检环境、设备、检查项目、收费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在人性化服务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婚前保健工作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第一关。缺乏婚前医学检查,不仅给男女双方婚后生活埋下了隐患,更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是先天性遗传病、传染病得不到有效遏制和预防;二是优生优育得不到有效指导;三是母婴垂直传播的一级预防措施路径中断,
造成出生人口素质下降。出生缺陷和残疾儿增加,必将给家庭、国家和社会甚至民族带来沉重负担。
婚检如此重要,而参加婚检的人数逐年下降,该如何去处理呢?有以下几点建议,以加强和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第一,建议免费婚检,由政府埋单。婚前医学检查属于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应将婚前医学检查经费纳入民生工程和公共卫生预算范畴,体现新时期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社会服务意识。建议将婚检纳入民生工程项目,费用由中央、省民生工程项目给予补贴。
第二,规范服务项目,实行婚检,登记一站式服务。明确免费必查项目和自愿检查项目。免费必查项目:婚前保健咨询与指导、体格检查、妇科检查(滴虫、霉菌检查、梅毒筛查CRPR)、肝功能(ALT)、乙肝表抗(HBSAg)、肺结核(TB)筛查等。自愿检查项目:艾兹病病毒(HIV)筛查等。同时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为婚检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人性化服务。
第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增强未婚青年婚检自觉性。有关部门应加强领导,要求卫生、民政、计生、妇联、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广泛深入进行婚前保健、母婴保健和阻断疾病传播的知识普及宣传,让未婚青年和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婚检对家庭幸福、后代健康和民族兴旺的重大意义,使他们认识到婚检对婚姻、对未来、对子女是一种责任,应持严肃慎重、负责的态度,从而提高婚检的自觉性。
第四,依法行政,强化监督,严把婚检质量关。县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母婴
保健法》的规定,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坚决予以查处。婚检机构要严格执行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改善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婚检质量。同时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严禁乱收或搭车收费,减轻受检者经济负担。做到让每一位青年男女都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以优惠的价格,优质的服务,满足广大青年男女的健康需求,尽快改变婚检工作严重滑坡局面,以减少出生婴儿缺陷和控制各种遗传病传染病的传播蔓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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