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及地点规定如下:
1、自星期一至星期日每天下午下班17时起至次日早8时上班时间止。
2、值班前到保安室领取值班钥匙、对讲机、《登记本》并做好记录;岗位设于一楼值班室;
3、员工值班安排表由行政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置值班表,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打卡机上方公告栏处。
二、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三、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行政经理办理。
四、注意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火警、水患、用电等紧急事务及各种突发事件,做好记录。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登记本》,于交班后送保安室。
五、不能按期值班人员请提前向行政部汇报,自行沟通替补人员,并填写值班交接单交到行政部备案,若空岗每次罚款200元。若在空岗期间公司发生意外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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