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查处项目总部工程项目名称投资额(万元)门责 任 单 位查处时间行为资质代码记录姓 名不良行为记录内容性质责 任 人 员资质(资执业资行为记录工作单位名称格、岗位)不良行为记录内容格名称代码性质证号名 称单位负责人:
说明:
统计人:唐宁报出日期:2015年12月20日
1、从2008年2季度开始按此表式填报。
2、表中“不良行为记录内容”须严格按照《公示制度》中所列示的“严重(一般)不良行为”内容填写,其中的并列行为需选其一;“其它严重
(一般)不良行为”需注明其行为内容。
3、此表中“责任单位”为被记录不良行为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工程监理、施工单位、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机构、施工机械设备等单位;“责任人员”为被记录不良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相关注册执(从)业人员等。
4、此表中各指标须填全、填准并不得手写。以市州为单位,分别以传真及邮件报送至省厅。(传真:0731-2213043,邮箱:13437230@qq.com)5、每季度均填写当季情况,各市州上报建设厅截止时间为每季未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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