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建筑分类是确定消防安全要求的基础,主要根据建筑的使用功 能、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的难度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建筑采取 不同的防火措施,达到既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又能节约投资的目 的。建筑耐火等级的选择和确定,是建筑防火技术措施中最基本的措 施之一,与建筑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大小、建筑的设计层数等紧密 联系,必须与建筑分类相适应。
一、建筑分类 建筑分类的方式有许多种,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工业建筑包 括单层、多层和高层的厂房和仓库,其中,火灾危险性类别分为甲、 乙、丙、丁、戊类;民用建筑包括单层、多层和高层的住宅建筑和公 共建筑,其中,高层民用建筑的类别分为一类和二类。防火检查中, 主要通过对建筑物的高度、层数、火灾危险性、使用性质等进行检 查,核实建筑分类(工业建筑含火灾危险性分类)是否符合现行国家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是界定建筑是否为高层的依据,建筑高度大于
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属于高层建筑。建筑高 度检查时,需要注意:
(1)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
至檐口 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 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
筑高度 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
(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按上述方法分别 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 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 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确定各自的建筑高度。否 则,建筑高度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 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 面积不大于 1/4 时,不需计入建筑高度。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 的自行 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 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 1.5m 的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
2.建筑层数 建筑层数按建筑的自然层数确定。建筑层数检查时,需要注意:
(1)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 小于等于 1.5m 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 2.2m 的自行车库、储 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 梯间等,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2)当住宅建筑或设置有其他功能空间的住宅建筑中有
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先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 3m进行层数折 算,余数不足 1.5m 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等于 1.5m 时,多出部分按 1 层计入建筑层数。
3.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是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 等因素进行确定,主要分为甲、乙、丙、丁、戊等五类,具体分类见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二章相关内容。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 检查时,需要注意:
(1)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 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 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 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按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机械修配厂或修理车 间,虽然使用少量的汽油等甲类溶剂清洗零件,但是因为其数量少, 当气体全部逸出或可燃液体全部气化也不会在同一时间内使厂房内任 何部位的混合气体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所以,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 仍可以按戊类考虑。
(2)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 小于 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 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 足
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 措施时,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3)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 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 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 20%时,按火灾 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例如,在一座汽车总装厂房中,喷漆工段占 总装厂房的面积比例不足 20%,并将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分隔和自动灭火 设施保护时,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仍可按戊类划分。
4.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仓库的火灾危险性是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 数量等因素进行确定,主要分为甲、乙、丙、丁、戊等五类,具体分 类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二章相关内容。仓库火灾危险性 类别检查时,需要注意:
(1)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 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例如,同一座仓库存放有甲、乙、丙三类物品,仓库就需要按甲类储 存物品仓库划分。
(2)丁、戊类物品本身虽属难燃烧或不燃烧物质,但有很多物品 的包装是可燃的木箱、纸盒、泡沫塑料等。因此,这两类仓库,除考 虑物品本身的燃烧性能外,还要考虑可燃包装的数量,在防火要求上 应较丁、戊类仓库严格。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 1/4 或可 燃包装(如泡沫塑料等)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 1/2 时,按丙类确 定仓库的火灾危险性。
5.
民用建筑类别 民用建筑类别是根据建筑高度、使用功能、火
灾危险性和扑救难 易程度进行确定,主要分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对于住宅建 筑,以建筑高度27m区分多层和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建筑中又以 54m 划分一类和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对于公共建筑,以建筑高度
24m区分
多层和高层公共建筑,在高层建筑中又将性质重要、火灾危险性大、 疏散和扑救难度大的建筑划分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具体分类见《消 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三章相关内容。民用建筑类别检查时,需 要注意:
(1)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根据公共建筑的相关要求 确定其类别。
(2)对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在实际建筑防火检查 中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建筑的主要使用功能部分的层数和建筑高 度来确定是多、高层建筑还是单层建筑。当难以区分建筑的主要功 能,并且单层部分与多层或高层部分又没有采用防火墙分开时,则将 该建筑确定为多层或高层建筑。( 3)在实际建筑防火检查中,如遇到 规范中未列举的建筑,需要根据建筑功能的具体情况,通过类比划分 的标准确定建筑类别。例如,高层医疗建筑,考虑到建筑中有不少人 员行动不便、疏散困难,建筑内发生火灾易致人员伤亡,因此将其划 分为一类高层共建筑。
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类别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类
别是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建筑 面积进行确定,主要分为I、\"、皿、W等四类。具体分类见《消防 安全技术实务》第四篇第八章相关内容。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剖面图等有关资料,了解 消防设计时确定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火灾危险性等确定建筑类别 的基础数据后开展现场检查。实地查看建筑层数、测量建筑高度,查 看每层使用功能及布局、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数量或储存 物品的性质和可燃物数量等,检查建筑分类的准确性。
二、建筑耐火等级 建筑耐火等级指建筑物整体的耐火性能,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 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最低耐火极限决定,分为一、 二、三、四级。防火检查中,特别是检查既有建筑物的防火安全时, 主要通过对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一致性等方面 进行检查,核实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 标准的规定。
(一)检查内容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建筑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得低于建筑相应耐火等级 的要求。主要检查要求: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都是不燃烧 体;二级耐火等级的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构件 都是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除吊顶和隔墙体为难燃烧体 外,其余构件都是不燃烧体;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除防火墙体外 其余构件可采用难燃烧体或燃烧体。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 墙体的建筑物,
其耐火等级按四级确定。
如果建筑内存在金属建筑构件时,在高温条件下存在强度降低和 蠕变现象,极易失去承载力,因此需要检查其是否需要进行防火保 护、保护的措施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且 不低于建筑所需耐火等级对应的最低耐火极限要求。目前钢结构构件 的防火保护措施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采用砖石、砂浆、防火板等无机 耐火材料包覆的方式;一种是钢结构防火涂料,即施涂于建筑物和构 筑物钢结构构件表面,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以提高钢结构耐火极 限,按其涂层厚度及性能特点可分为薄涂型和厚涂型两类。由于钢结 构防火涂料目前所存在的固有缺陷,因此实际运用中首先考虑采用不 燃材料包覆的方式。具体检查要求为:
(1)当建筑耐火等级为二、三级时,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多层丙 类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和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单、多 层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屋顶承重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 的金属结构;对于建筑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 响的部位,需采取外包覆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保护措施。
(2)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厂房(仓库),当采用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能有效保护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构件的全部部位时, 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可不低于 1.00h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厂房 内虽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但对这些构件无保护作用时,仍需对这些 构件进行防火保护。
(3)民用建筑的中庭和屋顶承重构件采用金属构件时,可通过采 取外包敷不燃材料、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 保证其耐火极限不低于耐火等级的要求。
(4)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节点和明露的钢支承构件 部位等构件的防火薄弱环节和结构的重要受力点,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保证节点的耐火极限不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2.耐火等级与建筑分类的一致性 主要检查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与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质 和火灾扑救难度等是否一致。不同类别的建筑,所需要的耐火等级不 同,检查要求为:
(1)厂房和仓库
①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时,
建 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
②
火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
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 锅炉房,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和多层乙类仓库,粮食筒 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③
单、多层丙类厂房,多层丁、戊类厂房,单层乙类仓库,单、
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粮食平房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 低于三级。
④
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建筑面
积不 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m2的单层丁类厂 房,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 4t/h 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 级的建筑。
(2) 民用建筑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
级;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这里重要公共建筑主要是指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生产活动以及 居民的正常生活有很大影响的公共建筑,如电信、医疗、电力调度等 建筑。
(3) 汽车库、修车库 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甲、乙
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
车库和I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皿类汽车 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W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 不低于三级。
3. 耐火等级与建筑层数的一致性
不同耐火等级的建筑,可建造的建筑层数有所不同。检查要求 为:
(1)厂房
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 6 层;三级耐火等级的 丙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 2 层、丁、戊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 3 层。
(2)设有儿童用房、儿童活动场所和老年人活动场所等特殊场所 的民用建筑
①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
等 儿童活动场所,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该场所所在的 层数不得超过 3 层。
②
商店、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
游 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教学建筑、食堂、 菜市场,剧场、电影院和礼堂,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该场 所所在的层数不得超过 2 层。
③
商店、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
游 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教学建筑、食堂、 菜市场,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该场所只允许设在首层。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剖面图、钢结构涂料的型 式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了解建筑性质、规模和建筑类别,确定建筑 物需要满足的耐火等级、主要构件需要满足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开展现场检查,实地查看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各种基本建筑构件的种 类、对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施工、监理记录,对建筑构件截面尺寸、保 护层厚度以及金属构件的防火处理等方面,逐项进行测量和分析判 断,核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其中,对钢结构防火涂料进行检查时,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1. 对比样品。与选用的样品对比,检查用于工程上的钢结构防火 涂料的品种与颜色是否与设计选用及规定的相符。室内裸露钢结构、 轻型屋盖钢结构及有装饰要求的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
以下时,宜选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室内隐蔽钢结构、高层全钢 结构及多层厂房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 1.5 h以上时,钢结构防 火
涂料选用厚涂型。露天钢结构,选用适合室外用的钢结构防火涂 料。
2.
检查涂装基层。查阅施工检验记录,防火涂料涂装前钢材表
面 除锈及防锈漆涂装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防火涂 料涂装基层无油污、灰尘和泥沙等污垢。
3.
检查涂层强度。用0.75 kg〜1kg榔头轻击涂层检测其强度
等,用1m直尺检测涂层平整度。
4.
检查涂层厚度。用测针(厚度测量仪)检测涂层厚度,薄涂
型 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 的涂层厚度, 80%及以上面积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 厚度不低于设计要求的 85%。
5.
检查表面裂纹。薄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大于
0.5mm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大于 1mm
6.
检查涂层表面质量。防火涂料无误涂、漏涂现象、涂层闭合
无 脱层、空鼓、明显缺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