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公司 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理公司XXXX年XX月税务咨询事项;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公司XXXX年XX月税务咨询事项;
三、乙方必须恪守会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咨询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履行如下义务:应保守在委托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
四.乙方向甲方作出的告知、通知、答复、咨询意见和情况介绍可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或口头、电话等任何一种形式进行,甲方应签收乙方送达的文件资料; 五.乙方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六.甲方应不附加任何条件地支持、配合、协助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按乙方提出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服务,具体义务如下:
6.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如实介绍基本情况。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文件资料,保证其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失实或不完整,造成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2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业务报告,使用不当的责任自负。不得授意乙方实施违反财税法规的行为,否则依约按时付清费用后终止委托;
6.3提供必要的工作、食宿、交通条件及合作,及时足额支付费用;
七.经乙方提示的法律风险,甲方表示认可和理解后,甲方在风险未能有效控制的情形下而形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因不规范行为而发生法律风险和财产损失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为人民币X万元整(¥XXXXXX.XX),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全部费用。
九.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9.1委托事项未结束,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9.2委托事项未结束,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9.3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为达到不法目的侵害国家、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有权解除合同,所收费用不退还;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至20XX年12月31日;
十一.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作了解释。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完全理解并表示认可接受; 十二.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