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文件字[2011]5号
各部室、生产厂:
关于下发《山东迈特力重机有限公司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有效控制环境卫生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环境卫生状况达到质量标准控制要求,为公司生产经营、员工生产工作及生活创造优美的清洁卫生环境,增进员工身心健康,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展现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境 卫生 规定 通知 综合管理部 2011年12月14日印发 附件 ***************有限公司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控制环境卫生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环境卫生状况达到质量标准控制要求,为公司生产经营、员工生产工作及生活创造优美的清洁卫生环境,增进员工身心健康,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展现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厂区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与控制。 (三)工作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厂区内环境卫生及综合楼内部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司有关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职责划分、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有关工作的安排与协调并负责检查考核。 2、生产部负责生产厂房内部及办公室的卫生管理工作。 3、基建部负责制定建筑施工环境保护与环卫保洁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4、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 二、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划分 (一)厂区内建筑物以外、厂区门口、施工占用区以外的裸露地面、绿化区域、马路、广场、自行车棚环境卫生以及公共厕所的卫生实行专业化保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管理工作(以下称:建筑物外)。
(二)建筑物以内的工作、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及内部厕所的保洁由占用单位或属地单位负责(以下称:建筑物内)。 三、环境卫生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 (一)技术规范 1、建筑物外保洁技术规范:要求实现全时空保洁、标准化作业。基本要求是:道路保洁作业实行普扫和全天守岗拣扫相结合。其他普扫时间必须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期。严禁扫入下水道、花坛绿地,严禁扬扫和焚烧垃圾、树叶。
2、建筑物内保洁技术规范
2.1、采取日常清洁与随时保洁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全时空环境清洁。
日常地面保洁每天至少清扫或擦拭一次并根据现场状况随时局部清洁。日常清洁必须在上班前完成。
2.2门窗、玻璃、办公家具、各种电器、墙壁、房顶要经常性擦拭、清扫保洁。
3、雨雪天气保洁技术规范
3.1夜间降雪时,公司各单位要于第二天上午9时前完成责任区清扫冻雪任务。 3.2遇白天降雪时,公司各单位要于雪停后一小时内组织完成责任区清扫冻雪任务。 3.3遇降雨时,小雨不停保洁,大雨停雨后两小时内清除路面淤泥淤沙及其他杂物 4、遇重要活动要重点清理保洁,确保达到重要活动对环境卫生的要求。
(二)质量标准 1、道路或裸露地面保洁质量标准是,路见本色,路面不发黄,无尘土,无垃圾,无杂物,达到路面净、路牙净、花坛绿地树穴净、下水口(沟)净、墙角净。清除杂乱树木,杂草自然生长高度不得超过30cm。 2、走廊、楼梯、办公室地面见本色;门窗、玻璃和墙壁,无浮尘、蛛网、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及无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等痕迹。
3、厕所地面无积水、粪便和烟头等杂物;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等痕迹;便坑内无蚊蝇、蛆蛹,便池内无尿垢。
4、垃圾场(车、桶、箱)的垃圾无过量积存、外溢和撒漏。 5、冻雪清运到责任区附近绿化带内。
四、环境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
(一)按照职能分工和责任区域的划分,各单位应制定内部关于环境卫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各单位要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领导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并指定专(兼)职负责本单位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
(三)各单位应明确划分责任区域、保洁要求和质量标准与考核规定,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五、检查与考核 (一)日常检查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责任单位管理状况、环卫保洁、积雪清扫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并建立检查纪录。 2、各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建立检查纪录。 3、重点、难点部位或遇重要活动时应跟踪检查。 4、检查中发现未达到清洁标准的,应向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二)考核 1、建筑物内、厂门口,若环境卫生达不到质量标准,责任单位及领导分别罚款1000元和300元。
2、若污染他人卫生保洁区域的,立即清理,否则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分别罚款1000元和200元。
3、施工现场污染周围环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分别罚款1000元和300元;施工现场任务完成后,应在4小时内将现场清理干净,否则责任单位和领导分别罚款1000元和300元,每拖延一天加罚100元。
4、禁止各种运输车辆在行驶中遗漏所运物品,否则发现一处(次),责任单位和领导分别罚款1000元和300元,并负责清理遗漏物品。
5、未及时清理责任区内冻雪、清理不彻底或未按规定将冻雪清运到绿化带内的,责任单位和领导分别罚款1000元和300元。
6、向排水管道倾倒废切削液和废机油的,责任单位和领导每别罚款1000元和300元。 7、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没有及时整改,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
8、对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做好表率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和奖励。 六、附则 (一)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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