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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2023-01-31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主观:

一、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无效的民事行为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区别有: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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