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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工伤证?

2024-08-18 来源:客趣旅游网

工伤认定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才能办理工伤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后,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发给《工伤证》。

工伤证怎么用

职工工伤证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凭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证怎么办理

(一)区(县)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证办理流程

失业证办理流程:一、《失业证》的办理1、城镇失业人员(失业青年、失业职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2、废业或自行倒闭企业的职工,须持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证明和本人身份的有关材料(档案),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3、《失业证》丢失后,必须由丢失单位或个人向发证部门申报,并登报声明作废,三个月后再予以补发。4、1998年后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后持劳动预备制毕业证方可办理《失业证》。5、就业转失业的人员须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与求职登记后,方可办理《失业证》。6、工作调动时间,由于本人或调入单位原因落不了关系的,半年后收回调转表,办理《失业证》。7、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人员,在代理期间不予办理《失业证》。8、残疾人不予办理《失业证》。二、《失业证》的使用1、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报名招工、招聘;用人单位持被招用人员的《失业证》办理就业手续。2、失业职工凭《失业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一经录用,录用单位要在本人《失业证》的“就业情况”栏内按规定填好内容,经劳动部门盖章。4、因各种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单位必须按《失业证》“职业变更的情况”栏种的要求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交给本人。5、失业人员凭《失业证》申请领取个体营业执照。废业时,由工商部门开具废业证明后,可参加社会用工招聘。6、每年10月15日-11月15日,到街道劳服站年检。

如何办理失业证

失业证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3、《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工伤后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一、工伤保险业务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由经办机构审核登记,核实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资质,核定缴费基数和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缴费电子档案。2、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凡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快报方式上报工伤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其他原因造成的轻伤事故和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于事故发生后或者接到职业病诊断书3日内报告;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报告的,应当于障碍消除后3日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台账,予以登记。3、组织材料,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二、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公死亡认定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7)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9)因战、因公负伤残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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