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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如何办理?

2024-04-17 来源:客趣旅游网

办理工伤赔偿首先要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确是属于工伤的,应当由所在的单位从受伤当天起三十天之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的认定。单位没有提出申请的,则员工可以在自己在一年之内提出认定工伤的申请。经过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受伤员工可以向企业或者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若企业不予支付工伤待遇的,则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单位收取材料后迟迟不予申报工伤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此条第四款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30日内向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没有申请延长时限,那么劳动者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的费用是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负担。也即免除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担这部分费用的义务。

综上,单位收取材料后迟迟不予申报工伤的,单位要埋单。社保部门指出,逾期申请既不予认定又要自己承担费用。

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方可报销费用。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赔偿标准是否含年终奖

工伤赔偿标准是含年终奖,工伤的赔偿应该是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

1、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2、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工伤处理流程:

1、进行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超过1年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放弃自己的权利。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的个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4、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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