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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法人逃跑后债务处理

2021-03-14 来源:客趣旅游网

有限公司法人逃跑后,公司负责承担其所欠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作为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对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有限公司法人逃跑后,其所欠付的债务一般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且如果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逃跑,是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所欠债务,有限公司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的,由其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限公司法人逃跑后债务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逃避债务的有限公司法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逃避债务的有限公司法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有限公司法人故意逃避债务时,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首先,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民事追责,要求其承担债务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其次,有限公司法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诈骗罪或财产犯罪,一旦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罚款、拘留甚至监禁。此外,逃避债务的行为还可能导致其声誉受损,影响其在商业社会的信誉和信任度。因此,有限公司法人应当清楚了解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有限公司法人逃避债务时,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民事追责,要求其承担债务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此外,逃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其面临刑事责任,丧失商业信誉和信任度。因此,有限公司法人应当清楚了解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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