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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2021-06-21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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