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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注销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2022-02-28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有限公司注销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清算组将清算报告及表册呈报备案时须提交的材料

(1)清算报告备案登记表;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股东会确认的企业清单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股东会确认的公司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税务(国税、地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

(7)清算组出具的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一式两份,要求清算组成员签名,股东会确认)。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明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A、注销理由;

B、成立以股东为主的清算小组,推举小组负责人。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清算组织成立的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的报样;

(7)有关注销证明:

A、税务登记注销证明(国税、地税);

B、银行账号注销证明;

C、公安部门收缴印章证明。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及程序是什么?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是认定工伤等级以及后续的护理治疗的重要手段和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如股东签字与档案材料不符,其股东应到场签字。

四、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包含什么

工伤认定申请程序与材料如下:

1、申请,单位或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

2、受理,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一年以上,或者不符合管辖权规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3、对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向用人单位发出《举证通知书》;

4、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结论;

5、工伤认定申请表;

6、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7、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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