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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2021-05-22 来源:客趣旅游网

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包括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公司的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之前的债务原则上由所有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存续分立是指哪些子公司?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公司法》第175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分立

有限责任公司按以下程序进行分立:1、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2、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公司分立方案;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通知债权人,并于在报纸上公告;5、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三、公司分立后应当处理哪些事宜

公司分立后应当处理债权、债务等分立事宜。包括原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自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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