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公司在经营不善得前提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一走了之,致使债权人找不到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就会有诸多的顾虑,怎么维护自己的债权?首先法定代表人如果有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混同的情况下才会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存在混同,那么公司仅以公司的资产偿还公司债务,即使判决生效后,对于法定代表人仅能申请限制高消费、失信。随着现在法院执行力度的增大,对于老赖也逐渐有更多的限制措施,比如子女的考学,参军,考公务员都将受到限制。法律依据:《民法通则》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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