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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纠纷被告可提反诉吗?

2021-05-02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主观:

变更抚养权一般不可以反诉,因为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一种独立之诉,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变更抚养权不存在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被告提出的反诉不具有反诉的特征,其提出的反诉不能成立。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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