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可以再次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后,当事人就抚养权再次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抚养的一方因患病、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形,不适宜再抚养的,应当判决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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