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就医的备案手续如下:
1、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
2、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3、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予通过的,告知原因。
省内异地就医的备案材料:
1、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准备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参保的证件;
2、需要有效的居住证明,其中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都可以;
3、参保证件就是社保卡以及其复印件;
4、接着需要转诊转院确定表以及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
5、基本上就是以上资料,当然各地对于备案所需的材料会有略微不同,详情可以和当地医保部门再次确认。
综上所述,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参保人携带社保卡等材料,前往参保地异地就医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选定要前往就医地的医院;然后参保人携带社保卡,前往指定的就医地就医即可,如果该医院属于联网结算的,直接刷卡结算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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