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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合同成立的条件

2021-05-29 来源:客趣旅游网

要约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如下:

1、被要约人必须为具体且特定的相对人;

2、要约人必须有与特定相对人订立合同的期望;

3、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4、要约人必须明确表示待受要约人承诺后,其接受意思表示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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