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1、本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并办理了 退休 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并履行缴费义务; 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注:养老保险若出现缴费中断现象,可延续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至15年,均可享受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 享受的待遇 A、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 养老金 ,直至死亡。 B、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 C、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D、死亡待遇: (1) 丧葬费 :按上年度全省社平 工资 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 (2)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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