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行为是算作担保的。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担保还包括抵押、留置、定金等方式。而质押是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来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什么内容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下列内容: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二、债权担保表现方式有什么
债权担保有以下表现:
1、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
5、定金。是指合同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
三、在借贷关系中公司质押股份说明什么
公司质押股份说明公司以股份担保借款,质押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在出质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设定限制性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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