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做法:
1、通过股东提案制度维权;
2、通过累积投票制度维权;
3、通过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维权;
4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的的其他做法。
一、我国公司法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我国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利益规定有公司人格否认制、表决权代理制、累积投票制、股东诉讼制度;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一股一表决权原则是什么
一股一表决权原则是表决权领域股东平等原则的主要体现,尤其是股份平等原则。章程中不得另行规定,即使股东之间有协议,也无效。协商解决争议问题,继续友好合作。对于股东之间存在的问题,要求同存异,以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最大目标。毕竟,企业的健康发展是保护股东经济利益的前提。一方股东退出,另一方股东继续保持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和独立性。通常,小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收购股权。
三、大股东可以独自决定签订合同吗
通常情况下,大股东是不可以独自决定签订合同的,这样可能会侵犯到其他股东的利益,一般情况下,在做决定的时候需要开会,然后在会议中作出决定。
要看公司章程,少数服从多数,就需要开股东会,是否和大股东有关联交易,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还要看交易。没有经过程序,小股东也可提出要求大股东不在股东会进行投票,因为有关联交易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另外,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