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的保全包含债权人的代位权、撤销权,合同的保全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而赋予债权人撤销权、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应是债务人非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和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