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罪的认定网络诽谤罪,是指网络上发布贬低他人,故意捏造虚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诽谤日益增多,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国家出台了网络诽谤罪的定罪标准,以及公诉条件,发布的谣言被转发超过500次的依法判刑。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判刑。
一、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
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网络侮辱诽谤罪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侮辱诽谤罪立案标准如下: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指以下情形:(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网络诽谤罪的入罪标准
网络诽谤罪的入罪标准是: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3)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2.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1、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2、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与此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今日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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