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时间是1993年10月31日。1993年10月31日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通过该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与施行,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十二条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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