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2002年11月1日宣布实施,目的明确,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除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国务院于2003年11月12日针对建设行业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且宣布2004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第14和57条,赫然是监理安全职责,内容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随之不久,地方政府关于监理安全职责、管理条例陆续问世,建设监理中,安全监理逐步成为监理内容的关键部分。
2电能的特性
①电能重要性。国家的发展,人民的生活都和电力工业息息相关,国民经济发展的情况受到电力工业的极大影响,因为电能作为高质量的能源形态,在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对日常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能够出现任何隐患,必须力保安全。
②同时性。发电、输电、变电、配电是一气呵成的,几乎没有时差,这就要求电网的设备不能发生故障,否则牵一发而动全身,会造成连锁反应,造成危害与损失。
③电能的特殊性。电气设备投资巨大,热机设备成套,工作中,机械设备高速旋转,在一定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大量存积,有毒物品无处不在,到处存在着安全隐患,比如设备事故并发,一旦发生,损失无法估量。
④电力生产的密集性与群众性。电力生产投资巨大,技术领先,人员众多,不安全因素极易出现,需要群策群力,众志成城,防患于未然。
3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①重视工作。企业生产,安全第一,尤其是对于电力企业的建设。电力企业危险性高,在管理工作中,大力宣传安全教育知识,让管理者以身作则,使得每一个工作人员都黾勉惕厉,重视安全,严格操作,苦练技术,学习安全方面的知识,积极地吸取教训,认真地总结经验,定时学习,广泛宣传。
②一视同仁。安全教育一视同仁,自上至下,根据需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上至电力企业的领导,中有专业技术干部、特种作业人员;下有一般普通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每一个人都有安全意识:安全重于生命。
③重点分明。电力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地出现工作的重点,以是之故,安全工作也随之有所侧重。对于职工,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安全教育,让他们警钟长鸣,时时警惕,把安全永远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任何事故,以免造成损失,追悔莫及。
4突出体现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价值
总的来说,电力企业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尚属于完善的,由于长期的建设、发展、扩大,两者共同运作,相辅相成,彼此裨益,共同推进,达到了一定的完善,保证了长期以来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要注意《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层层落实,签订好每一个协议,按照规定,落实每一个安全生产的责任;按照规程的要求合乎标准地完成安全监理工作;百日安全竞赛尽心尽力等,总之,各类安全大检查不断开展,使得企业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日趋完善。
5重视电力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监理
工作监理项目机构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出一系列的规划,对监理内容做明确的规定,将程序制定分明,令职责了然,至于工程重点,尤其要对其内容进行详细的规划,编制出细则。
①《安全协议书》的签订是首要任务,严格监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②审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③严格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一人一证,不得冒名顶替,若有虚假,严格查办。
④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加大审核力度,制定安全措施。
⑤安全教育经常举办,借此活动宣传安全重要性。
⑥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⑦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理日志,每日详细记录,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措施随时登记备查,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⑧项目监理机构制作监理报表,必须条理清晰,编写严谨;根据监理报表,做出反思报告,做详细的注解、评述,以利于安全监理工作,抄送工整,然后报送安全监督部门、建设单位。
⑨监理工作结束,由专人负责做出详细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结,结果审慎的检查、对照,提交给建设单位。
⑩在工程进行中,设置录像设备,制作音频监控资料,将工程进行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记录下来,如果发现问题,立即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6保证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①从上至下,全面关心质量。。建议工程单位的领导层要有强烈的质量观念,鸟无头不飞,上行下效。;推出奖惩决策,制定周密细节,达到积极的引导、有效的监督、顺利的推行和良性的发展。
②加大培训力度。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坚持培训,全面提高质量体系运行,完成质量管理要求,加大宣传投入,认真指导,严格规范,对技能培训不能有丝毫怠解。培训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坚持内部质量审核的规范化、正常化,认真对待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未雨绸缪有效预防,杜绝临渴掘井,形成自我完善、自我约束和自我改进机制。
③全员努力。一个螺丝钉坏了,可能整个机器的运转都会受到影响,因此,质量管理整体进行,发挥全员的作用,提高每个员工的质量意识,重视人力资源的构建,加强员工的道德建设,提高责任心,提升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增强质量观念,坚守职业道德,完美地完成本职工作,达到质量要求,让人人成为自我管理者,保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④发挥部门强项优势。要利用工程监理的优势,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加强质量学习,对工作人员做相关指导和培训,加大监督,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
⑤完善内部管理。改进管理体系咨询机构的工作导向,提高咨询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其道德素质,全面提高质量。
7结论
【论文摘要】: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以来,安全监理工作逐步走向完善,但由于长期没有进行安全监理,使这个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阻力,文章就监理项目部如何在具体建设工程项目上开展安全监理的问题进行探讨。
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成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质量、进度、投资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控制体系,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明确。但由于长期没有进行安全监理,监理人员一时难以适应自己应负有的责任和义务。文章就监理项目部如何在具体建设工程项目上开展安全监理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组建监理项目部时,根据项目的大小复杂程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人员。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上述工作应在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监理规划》及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体现。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强调安全监理工作应融入到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控制工作中,而不是将其孤立;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强调安全监理是所有监理人员的职责,不只是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员的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二、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要内容有:
1. 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若施工条件成熟可以如期开工的工程,因在其招投标阶段已进行了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核工作,监理项目部只需留有其证书复印件以备查用。有些工程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如期开工,当工程延期开工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应对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重新进行审核。当出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降级或被吊销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合格等情况,监理项目部应对该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继续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向业主书面说明。
2. 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及身份证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年审时间。严禁特种作业人员只挂名不上岗现象,或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在几个工地的挂名现象,或人与证不符合的现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监理应重点审查施工项目部所建立的规章制度是否体现了《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精神并具有针对性。
3.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应重点审查的项目有: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专项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电气防火措施;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施工组织设计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然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审。对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深水作业工程及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 审核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主要有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五小设施(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厕所、浴室)费用、民工安全教育经费、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现场围护(包括道路围护、各类临边防护及门楼)费用、各类标牌费用等。施工单位应提供落实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证明材料及采购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证。搭建临时活动房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通过监理的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 审核施工项目部进场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及拆卸,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先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6. 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做好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具有针对性,并做好相关的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均应签字,不能代签。安全技术交底不能由施工技术交底代替,因二者的交底目的、交底内容、交底对象并不相同。
7. 审核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这里所指的分包工程内容与范围是符合法律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对于不符合法律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分包申请应予以退回。鉴于目前建筑市场对劳动力正规化的管理,劳务分包形式已被广大施工单位所接受。无论何种形式的分包,应督促施工项目部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的同时签订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总、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以免出现事故后的推诿扯皮情况。
8.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核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对“五小”设施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台帐的检查、对民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等。未通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开工核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建设的五大要素即人、机、物料、方法、环境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随意性及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项目部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2. 每月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和对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监理抽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和持证上岗情况。
3. 如实、全面记录安全监理台帐,主要有:(1)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登记台帐;(2)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 (3) 安全会议台帐,应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附签到表; (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安全监理日志及各类安全监理检查表。
4. 对在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项目部应每月填报《在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汇总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汇总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每天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理旁站。
5.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经过审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时,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程序重新办理编制、审核、批准和报审手续。须专家论证的重新组织论证。
6.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监理公司报告,一般事故6小时内,重大事故半小时内。同时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报告。
关键词 电力工程 安全监理
一、当前我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1.电力建设工程的规章制度不完善。规章制度是单位规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制度的总称,是维护企业稳定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电力建筑工程项目来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是用于约束工作中的不良行为,明确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按照规定纠正并处罚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许多电力施工企业对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不够重视,他们虽然在招标的时候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是,缺少有效的实施。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大的安全规章制度一般不会违反,像施工时佩戴安全帽等涉及个人的安全生产制度往往会被忽视。再加上监管单位监管不严,这些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就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成了一种摆设。
2.电力企业员工缺少安全教育培训。在电力工程建设中,除了电力工程师和管理人员之外,施工人员多大部分是由农民工组成的。首先,施工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低。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来自于农村,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缺乏,对电力施工的安全准则和操作流程掌握不够明确,容易出现电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其次,施工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施工单位不愿意花钱去培养他们,造成了自身素质的缺乏;再次,电力企业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高,也不会主动地要求进行安全培训。在电力企业工程建设的项目中,有些电力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企业项目部只有降低用人门槛,默许协作队伍使用当地剩余廉价的劳动力,这样一来,大量的劳动技能差的农民工不断涌入和无序流动,对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因此,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是缓解安全生产压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3.电力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项目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应放在电力建设施工的具体过程中,所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是保证电力施工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措施。而施工现场管理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设单位派驻工地工程师、项目经理、现场技术人员、工程监理、工长、班组长等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协调。然而,目前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的权利不能够得到全面的实现,在涉及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电力施工相关部门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参考决策,工地上也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理解能力也较差,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在面对违章处罚上态度蛮横,抵触情绪大,造成了安全监理实施的困难。有些时候,监理虽然在施工现场,但大多数时间是在办公室,不能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以上这些都造成了当前电力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缺乏力度,不利于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各阶段的电力工程安全监理要点分析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要点。建立监理安全监督体系,安排相应地安全生产责任人,定期召开监理会议,使各层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书;对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尤其是要加强对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爆破工及塔吊人员的从业资格的审查;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健全与否;对高危作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查,并提出监理要求;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督促其开展施工安全教育活动。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程师应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召集所有参建单位共同协作、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和行为鲁莽,发现有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对于安全危害较大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向甲方汇报,对于拒不停工或不整改的,应向安全监督部门反应。做好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程序的检查,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得投入使用。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每周坚持开展监理例会,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述,并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监理人员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对各个工序和各个环节进行仔细研究,找出安全事故易发的工序或部位,将易发事故源、薄弱环节、重要工序及高危作业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采取安全旁站、巡视等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施工用地、交通道路、排水系统、设备器材堆放等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采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油毡及其他有毒及难闻气味的物质,禁止将泥浆水、油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排水设施,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3.施工后期的安全监理要点。监理工程师在电力工程施工的后期应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确保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化,做到工程验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及时上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考核记录,并认真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在以后的工程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四、关于加强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若干建议
1.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电力工程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等,其教育的对象包括行政领导、专业技术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及普通施工人员,教育的形式有特种作业专业教育、定期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情况的安全教育。只有做好了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才会让大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加便于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2.发挥好安全监督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建立从安全监理员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组织体系,监督电力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组织开展日常查岗、各种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等各类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保证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认真落实好各种安全工作措施。
3.监理单位提高自身的监理能力。监理部内部应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掌握电网建设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辨别危险、发现事故隐患的能力,注重安全监理经验的积累,不断提升安全监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培训对象的分类
分类教学法是根据参培人员的不现岗位(包括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人员),针对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类型进行有侧重培训的教学方法。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培训中,就是采用这种分类教育法对他们的心理特征和不同岗位进行分析和分类,从而编制出具有针对性的教案,做到因人施教,内容有别。
1.1共同特征
几年来,我们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表明,各类参培人员学历水平较以前有了大幅度提高,对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也较丰富,但仍普遍存在重质量轻安全的现象。再者,参培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流动性强,尤其是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之间的人员变动尤为频繁,培训方案应当根据各类人员所从事工作的工作内容和安全责任进行重点讲解,对于不是其工作范围的安全责任也应有所涉及,使参培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以适应各类不同工作岗位的需要。
1.2分类特征
第一,在以往工程建设过程中,法规没有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施工安全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有关人员对安全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后,明确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和安全责任。
第二,施工单位原来作为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主要管理者和参与者,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安全法律法规较为熟悉,并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培训授课时重点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出现的实例加以分析、比较,充分调动参培人员听课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提高培训效果。
第三,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控制,监理单位工程管理要从“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发展为“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四控制。因此,监理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原则,把好施工现场安全关。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参培人员的不同安全责任进行分类,从而做到教学有针对性,听课有目的性,服务生产现场。
2.教案实例
鉴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已有5个年头,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部分内容互相交错,象这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我们力求通过大量实例全面系统分析、比较,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又具有可操作性,并且通过多媒体演示等方式将内容形象化,使参培人员能够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好的管理方法,确保施工安全。
2.1安全概论
安全是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课题,全国建设系统的安全事故发生频率仅次于煤矿系统,《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做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通过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概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理论具有与时俱进的本质,它是在不断发展中完善的理论,这是学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基础,参培人员必须加深和解决当前安全理论基本概念的认识。
2.1.1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由安全保证。“质量与安全谁为第一,是否存在矛盾?”这是施工管理人员经常提出的问题。质量与安全是互相作用,互为因果的关系,两者并不矛盾。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因素的角度提出来的,而质量第一则是从对产品成果的要求提出来的,丢掉哪一方面,施工生产活动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2.1.2安全管理是动态因素。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安全与危险是并存的,它们是同一事物运动中相互对立,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安全是可控制的,它并不是约束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是将人和不安定因素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确保顺利施工。
例1某工程各班组日常生产管理均由配备的一名施工员全权负责,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和负责安全生产的专职安全员经常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不少事故隐患,例如:小孩随意出入,切割机械没有加防护罩装置,木配电箱随意丢弃地上等。施工员对安全知识一问三不知,却再三强调“自己在建筑行业已干了三十多年从没有安全事故,工程已是收尾阶段,应该没有问题。”
从以上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因为该工程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安全生产人员和安全经费投入严重不足,配备的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安全生产管理是动态管理,任何时候安全事故都可能发生,尤其是工程收尾阶段容易出现麻痹思想,即使是处于安全状态也会由于盲目乐观使安全状态由量变到质变发展成为危险状态,这也是安全动态管理中的人为因素,应引起参培人员的重视。
2.1.3安全程序化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按照一定程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安全程序化管理是深化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转变安全监督职能,提高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安全监督管理形式转变的重点。
例2某工程高支撑模板工程搭设后,施工单位通知安监员到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安监员检查发现专项施工方案未有审批和监理单位的审查手续,无交底和自检验收记录,搭设的模板工程也与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施工方案存在较大差异和安全隐患,部分需拆除或重新搭设。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施工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项目部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项目部第一下责任人直接抓,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具体抓,项目部、外协队、作业班组等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施工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问责制。项目部第一责任人与专职安全经理责,和施工安全工作列入各有关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项目部与科室和作业队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部分危险工种作业管理层与作业人员还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彼此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施工工作作为对参战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评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文明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人员管理、门卫值班、油库管理、防火防灾制度、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施工作业中的危险源摸查制度、高空作业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涉及施工中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防火防灾和防汛处理等预案制度。项目部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施工中的安全文明工作是一项很有系统性要求的工程,需要项目部、管理层与作业层的密切配合。项目部安全部门积极与派出所、项目部各科室和外协作业队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施工中的安全文明工作,施工区在项目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组织开展一系列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项目部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每周星期三晚上的安全教育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参战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爆破作业安全和驾车行驶、高排架的高空作业等的安全教育。
【关键词】安全;教育培训;种类;重要性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国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也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成功实施和有效运行的关键,2011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4.4.2“能力、培训和意识”中明确规定:“组织应确保任何在其控制下完成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任务的人员都具有相应的能力,该能力应依据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历来确定。组织应当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使在本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意识到:……”
2005年以来,本院通过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更加深切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及要求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促进员工掌握安全法规的要求、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的必备手段。只有员工具有强烈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才能使所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变成员工的自觉行动,只有员工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才能具有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避免或降低安全风险。特别是随着本院各项工作业务的不断拓展,海外、总承包、监理业务安全管理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形式越来越复杂,管控方面越来越多,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形势下越发凸显出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
因此,本院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努力改进,除全面修订《人力资源及培训程序》、《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外,还不断完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细化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人员职责,明确具体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内容、考核与检查内容等。以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引导和强化员工学习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新技能、解决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出现的新问题,形成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1.总要求
对本院员工、聘用人员都应接受有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培训内容:(1)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2)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4)安全质量管理要求及以往存在问题。(5)应急准备与响应;紧急救护法、应急预案,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等。
2.院主要领导干部安全培训
院主要领导干部上岗前应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上级和本院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等,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1)安监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每三年接受国家有关机构的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每年参加外部培训及现场安全学习。
(2)二级安全网络部门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工程部、监理部、勘测工程部、海外事业部、项目经理部、技术质管部、院长工作部、工会等),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安监部还应组织对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再培训。
(3)每年安监部会同工程部、监理部、勘测工程部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多次安全考试,考试内容必须包括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等。
(4)二级安全网络部门专职/兼职安全员要经常性地指导本部门三级安全网络人员,并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与复训
(1)对本院正式职工和聘用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以后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复训。
(2)安监部要做好本院特种作业人员状况的统计工作,督促有关岗位人员的初训或复训,保证做到持证上岗。
(3)对院总承包工程,现场项目部要检查分包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和安全员培训合格证,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5.新入院大学生、研究生岗前安全教育
培训主管部门和安监部每年组织新分配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岗前培训时,必须设定专门的安全培训课程,包括适用的安全法规及行业安全管理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6.上岗、转岗、离岗适应性培训
(1)各部门对新聘用人员、借用人员、临时工等,都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其岗位工作安全责任较大时,安全教育培训更不能降低要求。可外聘专家或本院/本部门称职人员进行培训。
(2)当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技术条件、安全管理要求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使其掌握有关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培训形式可多样化,但必须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对违反操作规程、院安全生产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违章的责任者,除按院《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和《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处理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离岗培训、在岗学习等形式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院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方法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针对不断拓展海外业务,本着“海外项目安全管理不低于国内安全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到每批人员出国前进行安全培训,完善《出国前安全教育手册》,强化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现场处置方案的培训,确保掌握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7.全院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每年年初安监部会同培训主管部门,组织提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增补;对培训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根据上级和院安全管理要求、各部门需求,随时补充调整计划,以适应院及各类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及发展需求。。
8.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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