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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整改意见范例

2024-08-13 来源:客趣旅游网

食品安全整改意见范文1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年初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对各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并明确了镇两名质监员负责食品安全、两名药监员负责药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明确各村居主任为食品安全信息员,将监管网络延伸到了基层。此外针对食品安全工作还建立完善了定期会议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农村宴席申报制度。实行各村居、各单位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宣传,积极引导

结合“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等活动,深入开展声势浩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通过流动宣传车、固定宣讲台及墙报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通过典型案例让他们认识到忽视食品安全的危害,不断改变广大群众的不良习惯。全年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两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份,墙报4期,出动宣传车2次,书写标语10幅,为树立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强化监管,落实检查

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镇两名质量技术监督员加强了食品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结合食品安全检查、食品添加剂整治清理和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整治等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企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在检查中,做到认真仔细,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逐一提出,限期整改,并实行专人跟踪制度,对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了严肃处理。今年来,共查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隐患5处,提出整改措施5条,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此外,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强化了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定期查看对各生产小作坊、餐饮店原料进货台帐是否完备,坚持完善了食品安全责任溯源制度。镇药监员也加大了药品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了基础台帐,将全镇各药品销售店和乡村医生及卫生院等信息登记在册,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核对信息,及时纠正,做到了家底清、底数明;其次是结合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了有特色的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形象生动的影像资料向广大群众讲解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三是加大对辖区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的执法检查力度,做到了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对个别性质恶劣的坚决实行经济处罚,全年共查处药品经营违规行为3次,药品违规使用行为6次,罚款1次。

四、明确重点,严格要求

食品安全整改意见范文2

根据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分解任务表,高阳所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开展了消防安全整治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重点排查了4家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企业、3家电动车销售店、26家餐饮服务店(酒店4家)、农庄3家,检查中对消防设施设备、警示标语、安全通道、线路等进行了排查,对发现的个别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立即整改,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委、县政府始终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公共安全治理的重项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等各类会议,安排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调研调度,并创新性的提出了智慧监管、科技支撑和社会共治等一系列工作举措。

食品安全整改意见范文3

20*年,我县的卫生监督工作在去年实施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工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以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重点,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进一步抓好学校卫生、饮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力争年内达到县城以上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率100%、食品加工原材料购销台帐建立率100%的工作目标。

1、为了保证《食品卫生法》的顺利实施,严格卫生许可准入制度,把好卫生许可关。规范了卫生许可证办证程序,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开办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业严把准入关,现场验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给发证。对过去已发证的单位进行严格审验达不到标准的一律限期整改。20*年共新办卫生许可证202份,审验卫生许可证162份。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规范从业单位的执业行为。

2、认真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为了巩固去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效果,我所卫生监督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深入各学校食堂及餐饮饭店进行检查。一是对学校食堂进行集中整治,制定学校食堂验收标准,督促学校食堂改善硬件设施,加强软件管理,使学校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二是对县城以上餐饮单位进行检查,着重检查餐饮具的消毒保洁,卫生制度上墙及执行情况,从业人员体检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采购食品原材料验证索票及建立台帐情况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和规范,并及时进行复查,对经过整改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处罚,以罚促改,保证影响餐饮消费安全的重点环节得到彻底整改。三是对农村地区市场进行检查,我县无乡镇卫生监督机构,农村的卫生监督工作仍由县卫生监督所承担。我所于今年3月份抽调执法人员,对农村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执业、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四是加强了对食品原材料索证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加大了食品原料索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制定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制度,制成匾牌下发给各餐饮单位,并统一印制了食品原料采购台帐,要求各餐饮单位进购食品原材料必须按新台帐登记。我县城区共有餐饮单位家,建立台帐家,台帐建立率。

2、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结合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逐户对各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对食堂进行规范化设置,帮助其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建立完善卫生管理组织,改善卫生设施,明确卫生责任人,对于凉菜间设置、二次更衣、餐具消毒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现场提出指导意见,提高了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水平。截至今年7月底,共安排施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41家,餐饮单位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率。

3、开展学校卫生的日常监测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县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食品卫生、宿舍卫生、饮水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保证学生饮食安全,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县城生活饮用水源及水质的监测。每月对城区生活饮用水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每次采集6个采水点的6份水样,今年共采集水样份,其中水源水*次,供水管网水*份,全部进行实验室分析,合格*份,合格率%,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有效遏制了水源性疾病的发生。

5、加大对卫生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卫生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共在街头设立宣传点2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悬挂横幅4条。同时,认真开展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印制了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教材,并把《食品卫生法》作为重点内容编入教材,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法》的认知水平,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二、基本情况

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按照卫生改革方案的基础上设立的,原为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按照县上的安排拟进行分设,人员编制已基本到位,具体分设事项正在商讨准备中。卫生监督所编制7名,正科建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县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化装品卫生等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局的直接管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坚持依法监督,从严管理,保证卫生监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防止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

三、严格按照规范的执法程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为了保证执法监督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我所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卫生执法队伍新形象。多年来,我所在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坚持亮证执法,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法,从未因执法行为不规范而被从业单位提讼或申请复议的现象发生。

今年,我所共出动车辆34台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餐饮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6户次,对辖区内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了地毯式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下发整改意见书户次,行政处罚通知书份,停业整顿不合格的餐饮单位户,取缔户,罚款万元,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生产原料及添加剂公斤。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1、食品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意识较差,停留于低层面和一般经营性认知水平,只以盈利为目的,不愿投入,卫生硬件设施条件差,安全隐患大。

2、大部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部分学校存在一包了之、疏于管理现象,而承包人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食品安全,只是基本的卫生管理制度难以落实。特别是实验中学食堂,学生没有就餐场所,学生的就餐安全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食品安全整改意见范文4

为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维护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权益,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结合《2016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街道食安办、公卫办、工商所、联校于2016年3月3日到4日对全街道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学校食堂和食品商店、超市进行了一次为期两天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状况调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街道办事处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区工作部署,我街道办事处于3月3日到4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学校食堂和食品商店、超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学校食堂和食品商店、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7台,专项检查人员17人,共检查2天。

二、检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检查学校食堂9家,其中持有效许可证的食堂8家,共抽查食堂从业人员23名,持有效健康证14名,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的有9家,有消毒设施且正常运转的共9家,建立了消毒记录的共9家;三防设施齐全的有9家,建立台账的食堂7家,索证齐全的食堂6家,索票齐全的食堂9家,量化分级评定为B级的6家,评定为C级的3家,有留样专用冰箱的9家,留样规范的8家。检查学校食品商店、超市2家,共抽查学校食品商店、超市从业人员3名,持有效健康证3名,建立台账的2家。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采购把关不严,未按要求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登记。多数学校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时,未按要求索取供应商的资格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购货清单、发票或收据,也未按要求建立台账登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对新申请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应依程序,严标准进行食品安全审核,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不予许可。

2、增加监管频率,加大执法力度。对已发证的学校食堂和食品商店、超市应扩大监管覆盖面和监管频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其整改,对不接受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许可证。

3、加强宣传力度,抓好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途径,传递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使人们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定期举办学校食堂和食品商店、超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素质。

食品安全整改意见范文5

(一)继续加强药械经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准备、初步开展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建档。

(二)我局主动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府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主体对各乡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行政村、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使用单位药品配送覆盖100%。

(三)我局强化gsp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严防gsp回潮。全面推进药品批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认证工作。完成了12家药品零售门店gsp认证检查工作,对5家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验收检查,对全县82家药品零售门店进行gsp跟踪检查,对不符合gsp管理规范的13家药品零售门店进行了限期整改。扎实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药械安全检查、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集中整治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科学监测,合理用药”宣传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

(四)我局继续加强药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在药品监督检查中,我局出动行政执法检查车辆194台次,检查人员621人次;检查药品批发单位26家次,药品经营单位240家次,药品使用单位265家次。警告、责令改正21件。同时,加强基本药物监督,确保药品药物质量,检查覆盖率59%。

(五)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2例

(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广告监测。拆除销毁50余块违法违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牌匾,没收违法违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单600余张。

二、药品安全监管

(一)我县辖区内无药品生产企业。

(二)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工作,每月均检查品批发企业,检查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次数达24次。

(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已完成对辖区内adr报表的初审工作,上报adr65例。

三、药品稽查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按时完成市局布置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二)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药品零售门店及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98%。

(三)做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立案17起,结案17起,结案率100%。药品群众举报投诉9例,处理率达100%。无医疗器械群众举报投诉。无上级交办案件。暂未在我县辖区内发现国家局、省局质量公告中不合格药品。

(四)切实加强案卷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五)配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完成药品抽检和快检工作。共抽检87家涉药单位,完成对药品抽验90批次,快速检验110个批次。药品抽检品种覆盖率及基层覆盖率达83%。完成器械抽检送样工作。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一)已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县法制办对县局执法人员的培训达45学时。县局对餐饮业主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达41学时。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网络化管理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6%。

(三)建立健全了餐饮服务企业的分户档案和电子档案。今年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件162件,其中:发放长期和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共103件,提出整改意见40件,不予许可13件,自动放弃6件。监督检查42家次学校食堂,150家次餐饮服务企业,共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执法人员430人次,检查食品80种次,发出《监督整改意见书》79份、立案查处无证经营案件1件,查处非法使用添加剂案1件。

(四)扎实抓好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安排专人到省局培训,落实专用食品检测办公室1间,安装好食品检测设备,开展食品检测工作。

(五)积极做好餐饮服务环节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未发生餐饮服务环节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作

食品安全整改意见范文6

(一)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009年,执法大队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全区非法屠宰、“注水肉”、“白皮肉”和病害猪肉上市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杜绝。我区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制定了《*区商务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全区2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企业。安排部署了我区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督促了21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天顺、百大超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相继开展了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了城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自20*年12月10日至2009年4月10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67家,整治重点地区3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6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1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区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接到举报投诉为0起,案件查处为0起。

三是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加强猪肉食品市场的监管和检疫检验督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200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2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0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1起。我区没有发现出售

“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认真做好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换证工作。按照每厂(场)“一证一牌”的要求,认真初审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出的换证申请,全面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符合条件的重新确认资格并换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的予以换证,仍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资格。经审核,报上级批准,全区2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有18家符合资格条件,并取得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有3家不符合资格条件,责令限期整改。5月25日至5月27日,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分别到城区、河图、板桥、汉庄、辛街、瓦渡等乡镇为取得资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颁发了证书和标志牌。

五是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各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六是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综合执法大队将原来的生猪屠宰情况月报表变为周报、月报制度,每天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城区生猪屠宰量,每星期*城区毛猪收购价,鲜肉批发价以及鲜肉不同部位零售价格情况,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及时在《*商务信息》中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工作。2009年完成*商务信息14期,占局对我大队考核量的140。

(二)及时转变安全工作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2009年,执法大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发〔20*〕123号文件要求,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外经、外贸、外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持之以恒地对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尽快履行新的职责。2009年是我局安全职能重大调整之年。年初,局分管领导带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及时与区安委会、区节假日办、区食品安委会、区消防大队等部门沟通协调,使商务部门的安全工作尽快步入了正轨。执法大队进一步强化对涉外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深入涉外企业,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履行新的职能职责奠定基础。对外经、外贸、外资企业加强生产出口产品期间的安全监管,做到对涉外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不缺位、不越位。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管。新的职能职责转变后,面对新的监管对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遵守外事工作纪律,确保了外经、外贸、外资企业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是加强领导,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切实加强对各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2009年,我局与6户外经贸企业、城区三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2009年度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责任状,责任状签订率达到了100。

三是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执法大队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全区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实际,起草并下发了《*区商务局2009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意见》(隆商务〔2009〕30号)、《*区商务局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区商务局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隆商务〔2009〕51号)。从创新和转变上探索推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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