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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9年)的修编要点及应用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为便于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了解和熟悉湖北省园林绿化定额,现将《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9年)的修编要点及应用整理如下:

一、定额的修编思路

(一)明确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的适用范围

2004年《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原定额)涵盖了部分仿古建筑与园林绿化的内容,与《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年)的部分定额子目重复,且定额含量不统一。两本定额的使用范围划分不清晰,造成使用不便。为此,这次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的修编,明确适用范围十分必要。根据建设部《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绿化工程与园林工程的相关定义如下: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园林:在一定地域内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因地制宜改造地形、整冶水系、栽种植物、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方法创作而成的优美的游憩境地。

园林建筑:园林中供人游览、观赏、休憩并构成景观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统称。

园林工程:园林中除建筑工程以外的室外工程。

根据园林工程的定义,园林定额项目主要涉及的是除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公共建筑、仿古建筑)以外的室外小型景观工程,如园路、园林小品、亭、廊、榭、园台、花架等。

(二)坚持定额实用的原则

园林工程的室外小型景观项目,项目虽小,但施工流程包括了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工程等专业的内容,其定额子目的设置与上述专业定额有一些是相同的,且上述专业没有明确的界限划分,如果园林定额这些分部工程全部参照上述专业定额执行,而不在园林定额中编制,会造成园林项目虽造价不高、工程量不大,但涉及的定额很多,工程取费计算相当复杂。在修编过程中,除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框架体系相配套外,定额项目设置保持了常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序的相对完整性。

二、定额的主要变化

(一)定额的章节结构变化

1、结构形式调整

本定额结构参照《建设工程劳动定额》(2009年)的编排形式,将原定额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

第二部分: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对原定额各分部工程按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调整为工程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两部分,将绿化工程施工措施、围堰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从原有分部工程中分离出来,单独列为措施项目。

第三部分:补充性附录及编制说明;

将《定额编制说明》直接与本定额合并为一本书,更方便使用。

09定额与04定额章节对比见下表:

2、主要删除部分

(1)原定额第二章土石方、打桩工程;因08年发布了统一的《湖北省土石方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公共册,而打桩工程部分园林绿化工程中使用较少,且施工工艺与建筑工程专业相同,可参照建筑工程定额执行;

(2)原定额第三章琉璃砌筑琉璃作;

(3)原定额第四章石作工程;

(4)原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部分仿古建筑构件项目;

(5)原定额第七章木结构工程;

(6)原定额第八章屋面工程中大部分琉璃瓦屋面项目;

(7)原定额第九章抹灰、油漆、彩画工程中的抹灰、打底及部分彩画项目。

(2)~(7)项中的章节与《全国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年)的章节基本相同,内容重复。

3、主要增加部分

(1)园路工程中的垫层项目;

(2)砌筑工程中的石砌筑;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使用商品混凝土与商品砂浆项目;

(4)屋面工程中的屋面防水、排水;

(5)装饰装修工程中的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油漆工程。

增加上述章节后,室外小型的园林景观项目,当主体结构砌筑、混凝土、屋面工程完成后,再进行内外装饰装修,符合园林工程施工的流程,使定额保持了相对的完整,更方便使用。

(二)定额项目变化较大的几个章节

1、绿化养护

按照《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园林绿化工程2009年)的框架结构,将原绿化养护分为成活养护、保存养护两个阶段,取消了按一、二、三级养护编制定额子目,采取了以二级养护为基础,一级、三级分别乘以系数的编制方法,并明确了各阶段绿化养护的定义。

栽植期养护:指绿化种植工程定额所包含的施工期内的养护。苗木、花卉栽植包括十天以内的养护工作。

成活期养护:指绿化工程初验前的成活养护。自栽植期养护结束之日起,至绿化工程

进行初验之日止,一般为三个月,不大于一年。如无规定初验时间,一般可按三个月计算。

保存期养护:指绿化工程竣工初验后的成活率养护,自初验之日起(不包括初验之日)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日常管理期养护:指保存期养护结束后的日常管理养护。

各阶段绿化养护时间划分如下图所示:

(1)成活养护的编制编制方法:成活养护按月编制,每月按30天计算,实际养护时间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养护期限按比例换算。

人工用量:以《劳动定额》(成活养护)的人工含量为基础,乘以系数0.9。《劳动定额》的成活养护人工含量比原定额绿化养护高,为保持与原定额的水平,在劳动定额可调整的幅度范围内,取其下限。

材料、机械用量:按照原定额二级绿化养护(日常管理养护)的含量,按原定额说明的要求乘以系数1.2(换算成成活养护),再除以12个月折算为按月计量。

养护等级:绿化成活养护不分等级。

(2)保存养护的编制

编制方法:保存养护按年编制,每年按365天计算,实际养护时间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养护期限按比例换算。

人工用量:以《劳动定额》(保存养护)的人工含量为基础,乘以系数0.9;《劳动定额》的保存养护人工含量与原定额绿化养护大致相当(一些项目较高),为保持与成活养护水平的一致性,仍取其系数下限。

材料、机械用量:按照原定额二级绿化养护的含量,保持不变。

养护等级:绿化保存养护参考《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的养护标准,分为一、二、三级三个养护等级。绿化保存养护定额按二级养护的标准编制,对养护标准不同的绿化工程,采取乘以系数的方法。经综合测算,一级养护定额子目基价乘以系数1.15,三级养护乘以系数0.85。

(3)日常管理期养护

日常管理期养护分为一、二、三级三个养护等级,按绿化保存养护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计算。系数一般按0.5计算,如养护有特殊要求(如抗旱排涝),系数可以调整,但不得低于0.5。

2、园路工程

(1)明确园路定额项目的适用范围。园路是园林绿地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各景区、景点以及活动中心的纽带,具有引导游览、分散人流的功能,同时也可供游人散步和休息之用。本定额中的园路是指庭园内的行人甬路、蹬道和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对厂、院及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则不适用。

(2)增加垫层定额子目的设置。园路按构造层分为路基、垫(基)层、面层三部分,

原定额园路工程中未设置垫层项目,其垫层项目执行原第二章土石方、打桩、基础垫层工程。2009新编定额中取消了此章,同时考虑园路的构造,垫层是其基本的组成部分,增加垫层子目方便使用。

(3)对园路工程面层的编排层次进行了调整。根据路面铺装材料、装饰特点和园路的使用功能,将园路面层铺装分为两部分:整体面层和块料面层,其中块料面层分为片材贴面、板材砌块、嵌草砌块、砖石镶嵌铺装和其他铺装五类,定额子目按此结构顺序编排,层次更清晰。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修改了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定额子目中的人工消耗量。在编制过程中,经对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定额子目进行分析,并与《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的混凝土构件制作定额子目横向对比,原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太高。其主要原因:原定额人工消耗量不仅仅是混凝土构件制作的人工含量,还包括了钢筋铁件制作、混凝土模板共三部分的人工含量。

(2)补充新增了使用商品混凝土或商品砂浆时,应扣减相应的混凝土搅拌和现场砂浆拌合费用的定额子目。

(3)补充新增了\"双轮车运商品混凝土、机动翻斗车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泵送费\"定额子目。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园林景观工程较小,又远离市区。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不能进入施工现场,混凝土需使用双轮车、机动翻斗车转运。

(三)定额水平的变化

为了较为准确地反映定额的水平变化,按工程造价的分布比例,共选取了07至09年施工的9个典型工程,并将典型工程分为三类: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其中园林景观工程主要是高、中档住宅小区的园林景观,园林绿化工程主要是住宅小区、小游园的景观及绿化,绿化工程主要是公共及道路绿化。测算结果:

园林工程直接费降低0.62%;

园林绿化工程直接费降低0.65%;

绿化工程直接费提高6%,其中人工费提高 20%左右;

原因:园林工程大部分定额子目的定额含量没有变化,只对少部分定额子目的消耗量进行了调减;绿化工程主要是绿化养护定额结构发生变化,同时人工消耗量按照国家新版劳动定额的含量提高所致。

三、定额的应用

(一)本定额与其他专业定额的关系

本定额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有的项目做法相似,要严格区分有一定难度,根据《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1988年)的编制原则和方法,通过对原定额与其他专业定额的对比、分析,对园林绿化工程中与其他专业相近的定额项目的设置按如下原则确定:

1、保留原定额适用的定额项目;

2、从现行其他专业定额中引用的定额项目,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含量基本保持不变,人工拆分按园林绿化工程确定的拆分比例进行拆分。

定额人工的拆分原则:根据《全国仿古建筑与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1990年)的规定,\"园林工程一般土建项目定额是按1985年劳动定额的人工增加10~20%,工资等级提高0.5级。其原因是园林工程要反映我国传统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施工质量要求较高,虽然与一般土建项目相同,但亭、台、楼阁等项目,工程量小,耗工多。\"根据此条规定,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三章,人工拆分比例按照88年全国园林预算定额的工人平均等级进行测算分析确定;其余章节是在1985年全国劳动定额的人工平均等级和组成的基础上,将人工等级提高0.5级,确定的人工拆分比例。

3、在使用过程中,本定额缺项的内容,可参考其他专业定额的项目执行,人工拆分比例可按园林绿化工程相应章节来确定。

(二)几个具体的案例

1、绿化工程中绿化养护的预算套项

常绿乔木二级养护(胸径10 cm以内) 按04定额和09定额分别套用见下表:

注:以上为编制预算时的套用,且招标文件对养护时间无规定。

2、背景资料

某单位院区绿化工程,因无详细的绿化种植设计图,在招标文件中,注明了某片区种植灌木的种类、绿化的高度和面积,未注明每平方米的株数,规定由乙方自行设计栽植密

度,并保证达到甲方要求的绿化效果;

某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后,实际栽植的株数与投标预算书中的株数不符,即:乙方投标书中预算反映的是每10m2栽植数量为8株,灌木地径10cm。实际施工时,乙方按每10m2栽植数量12株,灌木地径5cm;

经甲方初步验收后,确认达到了合同中规定的栽植面积、绿化高度和绿化效果。

问题:工程结算时,是否应扣减灌木栽植的价款?

回答:工程结算应按实际栽植的灌木数量和大小计算,应增加相应的灌木数量,即按12株灌木,而不能按8株计算;同时由10cm地径改套5cm地径的定额子目。

原因:(1)虽然甲方未明确绿化面积内的具体数量和大小,但招标文件中明确由乙方自行设计,达到甲方要求的绿化效果。

(2)乙方投标书是对该招标文件(即合同)的响应,其预算书是对绿化设计的进一步细化,是乙方对甲方的承诺。

3、背景资料

上案例中,如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乔木的株数与实际栽植株数有差别(实际栽植少),两者相差部分的乔木数量,其主材价格是按投标价时的价格,还是按结算时的市场信息价核减?

答:应按投标价时的主材价格进行核减。

原因: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当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应按原有的组价方式进行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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