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
2010年,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按照中央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县在册刑释解教人员265人,全年没有重新犯罪,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综治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为副组长,综治、司法、公安、法院、财政、工商、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各乡镇(街道)也全部成立了由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县298个村(居)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从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帮教组织网络,为搞好全县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九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考核的一项工作内容。
3、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为妥善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们统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统计工作。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按要求有针对性、有
重点地对全县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新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今年释放的60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进行了妥善安置。同时,按照帮教责任制要求,对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了解思想动态、就业安置情况,对6名无职业、无工作人员落实了低保政策。
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把好关口,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
我们把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稳定做为帮教工作的出发点、切入点,把好“接茬关、安置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走向新生的稳定过渡。把好接茬关,重点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我们在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和市安置帮教办通知后,立即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后,乡村帮教工作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元旦、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都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共走访了刑释解教人员130多人,对56名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发放了救济款物。北水泉乡刑满释放人员张某,由于年龄偏大,又无其他特长,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难,情绪极度低落。司法所了解这些情况后,多次向有关部门联系,为他们一家三口办理了低保,并为他学习新技能提供便
利条件。
3、努力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裹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努力转变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给释解人员重新走上社会、重新就业增强了自信心。青松岭镇刑满释放人员郭某,出狱后单身一人,一度心灰意冷,青松岭司法所人员多次上门交谈,并撮合一离异女子与其组建了家庭,让郭某重新鼓起了生活的信心,积极劳动,乐于助人,羸得了村人的赞许。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帮助,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已开始自谋出路。二是政策扶持。针对两劳人员由于长期在监所改造、教育,对国家、地区的有关就业政策、市场信息等不甚了解掌握,我们要求各街道、乡镇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为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谋生出路,我们建立了广海建筑公司、东关建筑公司两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基地,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7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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