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太息以掩涕“以”字用法和意义:
1、连词,相当于“而”,表示前后两个词或短语间的并列、承接、转折等关系。如:
①、长太息以掩涕
②、余虽好修_以_(革+几)羁兮 ③、伏清白以死直兮
以上的“以”都表示并列关系,解释为“并且”。 ④、宁溘死以流亡兮 ⑤、回朕车以复路兮
以上的“以”都表示承接关系,解释为“并且”。 ⑥、进不入以离尤兮
“以”表示转折关系,“但是”的意思。 2、介词:
(1)、“因为、由于”,表示原因或理由。 ⑦、既替余以蕙_兮 ⑧、又申之以揽_
“以”引出了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作“因为、由于”讲,介词。不作连词看待,因为不是分句间的关系。
(2)、“凭借、用”,表示动作、行为等所凭借的工具。 ⑨、众女嫉余娥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以”,凭借、用。“以”后省略了宾语“之”,即前文中的“娥眉(好看的眉毛,借指女性的美貌)”,意思是说“那些奸佞小人,嫉妒我的容貌,造谣污蔑我凭借美貌做淫荡的事。”
(3)“以”和后面的“为”组成固定短语“以为”(一般“以”后面省略了介宾短语中的宾语“之”,即介词“以”前面的名词或名词性短语),意思是“把??当作”、“认为是??”。
⑩、竞周容以为度
⑾、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⑿、余独好修以为常
⑩中可解释为“把修饰容貌、献媚讨好当作规矩。” ⑾中可解释为“把采集到的芰荷、芙蓉作为衣裳。” ⑿中可解释为“把修身养性当作法则。” 二、“之”的用法分类如下:
1.代词。代词分为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在《离骚》中指示代词没有出现,出现的只是人称代词,而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它(们)居多。有时灵活运用于第一人称。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 (第一人称代词--代“我”)既替余以蕙_兮,又申之以揽_。 (第三人称代词--代“蕙_”)吾令凤鸟飞腾兮,继之以日夜。 (第三人称代词--代“它)
2、助词。分别有三种情况出现,如下:
①、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②、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没有意义。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③、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提前的标志。及荣华之未落兮,相下女之可诒。(送给可爱的美女,女是可诒的宾语,“之”字是 语提前的标志)
④、放在倒置的定语与中心语之间,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 节选《离骚》原文: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余虽好修_以_羁兮,謇朝谇而夕替。 既替余以蕙_兮,又申之以揽_。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 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固时俗之工巧兮,_规矩而改错。 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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