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总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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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本工程基坑围护设计总说明;
3、国标《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120--99); 4、省标《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7、其他相关规范及规程; 8、本工程监理规划内容; 三、基坑围护的设计概况
综合考虑本工程场地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本着安全、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本工程地下室基坑围护主要确定本基坑采用立柱桩上段采用1000*1000*12钢板、¢337*8钢管4φ22U型筋L=770 mm,插入钻孔灌注桩中米,插入深度应严格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钢管的垂直度及下沉。立柱桩径800下段采用主筋12φ18,加强筋φ16﹫2000,螺旋筋φ8﹫200加密区100。西南角支护桩85根,桩径800㎜,桩长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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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南面是多排双轴深搅桩,北面是单排双轴深搅桩,桩径700㎜,桩长7.1~14.6不等,水泥搅拌桩止水。南面深搅桩内插入钢管、毛竹、钢筋等。北面做护坡挂网喷浆处理,桩顶增加圈梁一道。 四、基坑工程监测内容
1、基坑工程监测是指基坑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对岩土体反应性状、地下水位、边坡变形、支护结构内力和变形以及侧土压力、撑锚体系轴力和变形以及周围建筑变形等内容的观测或测试。所谓建筑变形,包括建(构)筑物本身(基础和上部结构)变形、建筑地基及其场地道路、地下建筑、地下管线等的变形。建筑变形分为沉降与位移两类。沉降类包括建筑物(基础)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建筑场地沉降等;位移类包括建筑物的水平位移、主体倾斜、裂缝、挠度、日照变形和风振变形以及场地滑坡等。
2、基坑工程监测的目的:①做好信息化施工;②信息反馈优化设计,指导施工;③用反分析法修正计算参数和理论公式,指导设计。
3、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时间和空间的准确性要求很高,现场监测的拖延或失误造成的事故往往增加抢救的难度。因此,在基坑开挖之前应制定现场监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对象和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和成果分析、项目报警值、信息化施工。监测项目的选择,关系到基坑工程的安全施工,盲目增加项目是对工程费用的浪费,但任意削减项目,可能造成严重事故的发生。应根据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选择监测对象和项目,参见附表。 五、基坑工程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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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坑工程监测应以仪器观测或测试为主,目测调查为辅相结合。目测调查可起到定性、补充的作用,例如:①目测调查自然环境可预见地表水的流向,采取截水措施,自然环境条件的变化往往具有规律性,基坑开挖应避开当地雨季;②目测周围地面的超载状况,采取限量措施;③观察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和地面的裂缝分布,判别裂缝的新旧区别,产生原因与发展趋势等,常用注浆法加固土体,注浆压力控制较小为宜,否则对周围建筑物有可能不均匀抬起;④目测调查基坑周围地下管线的变位与损坏,可采用简易的挖隔离沟方法,对支护结构也有减小主动土压力的作用;⑤目测边坡土体的渗、漏水状况,采取防治整体稳定性措施;⑥目测支护结构的漏水状况,由此导致支护墙后地面、道路的严重裂陷,采取摸清水源、内注外堵、低压浓浆、间断注浆措施等;⑦目测支护桩墙侧面与支撑连接点等关键部位的开裂变位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或减慢挖土速度;⑧目测基坑底面的渗、漏水状况,对轻微的流土流砂现象,可采用加厚地基垫层加快施工方法,对较严重的必须降低坑内地下水位(注意支护结构渗漏时慎用)或在支护结构内侧加固土体。
2、关于仪器观测或测试,包括有:①边坡土体顶部水平、垂直位移和支护结构墙顶水平位移的观测,监测点均沿基坑周边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0m。②支护结构墙身水平位移即墙身沿深度侧向位移的测试,测试点布置应选在支护结构稳定的不利断面部位,如基坑每边的中间部位,可间隔30m布置一点,或根据基坑周围需要保护建筑物、地下管线部位。③周围建筑物的观测,一般与基坑周边距离不超过3H ( H为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均应观测其沉降、主体倾斜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在建筑物的外轮廓上,其间距不宜大于10m。④对于周围地下管线的沉降观测点宜设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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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顶部,必要时可设置在其底部地层内。⑤对于基坑周围地面(道路)沉降、土体分层沉降、地下水位、支护结构墙身内力、墙背土体侧压力和孔隙水压力的测试点,宜设在基坑纵横轴线或其它有代表性的部位,如土体分层沉降测点布置,一般设在地表沉降或坑底回弹较大的部位。⑥对于支撑及预应力锚杆的轴力、变位的测试点应布置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各立柱桩的隆沉量和水平位移的测试点直接布置在立柱桩上方的支撑面上。坡顶、支护桩顶、周围建筑物和道路的位移观测,一般采用水准仪测量沉降,经纬仪或全站仪(由光电经纬仪和光电测距仪联合组成或整体组成)测量水平位移。桩墙墙身水平位移由测斜仪在预埋的竖向测斜管中测试。测斜仪的构造一般为圆柱体,体内安装高精度的重力摆锤,用于仪器倾斜时实测中轴线与摆锤铅直线的倾斜角;体侧上、下(标距各安装两对滚动轮,用于自由滑动在配套的测斜管内壁的导槽中;注意内壁刻有两对互为90的四道导槽,钻孔埋测斜管时其中一对竖向导槽的水平方向务必垂直于基坑边线,便可准确实测基坑支护结构墙身沿深度每隔部位的水平位移。《强制性条文》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表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 一级基坑 3 二级基坑 6 三级基坑 8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5 8 10 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 3 6 10 3
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 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 开挖深度大于10m; 3) 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 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3、地下水位监测孔采用钢尺水位计测量,判断坑内降水、支护墙止水及坑外回水的效果。
详细数据每天填写《基坑监测记录表》,表式如下:
基坑监测记录表
基坑工程监测记录 6-12 12-18 18-6 1 2 3 4 5 6 7 8 9 自然环境 周围地面 雨水、气温等 超载情况 裂缝 沉降 周围建(构)裂缝 筑物 沉降 倾斜 水平位移 周围地下管线 定位状况 序号 监测对象 监测项目 10 土方分层开挖 标高 坑内、坑外变化 11 地下水位 4
12 边坡土体 13 14 15 支护结构 16 17 18 撑锚体系 19 20 21 基坑底面 22 23 裂缝和渗漏水情况 水平位移 垂直位移 裂缝和渗漏水情况 顶部水平位移 顶部垂直位移 支撑变位 锚杆变形 立柱桩隆沉,倾角 裂缝和渗漏水情况 回弹、隆起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审查承包方提交的基坑围护监测方案。
2.根据基坑四周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实情,在例会中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
3.复核测斜管、水位管的埋设位置和复核沉降观测点标识位置。 4.检查监测设备仪器和监测方法。 5.检查监测单位资质和监测人员上岗证。
6.监控基坑水平位移警戒值为50mm,每日水平位移值小于5mm。 7.监控水位管的水位线必须在基坑开挖深度以下lm。
8.监控基坑四周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不得出现大的沉降和裂缝。 9.本工程监测重点保留住宅周围,在开挖前必须对其进行初测,在开挖过程最好每天做一次观测,挖土结束到底板浇筑完成应每星期2-3次,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后仍需不间断进行观测,直至土方回填完成后方可停止。监测结果必须在每次结束后做成书面资料,报相关单位。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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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测斜管、水位管的材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测斜管、水位管的埋设根数和沉降观测点标识个数。 (3)旁征围护体水平位移监测记录。 (4)旁证地下水位线记录。
(5)旁证基坑四周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沉降观测记录。 (6)本工程施工中监测数据,固体水平位移接近或超过警戒值50mm水平位移变化速率每天超过5mm;水位线在基坑开挖底以上;沉降速率大,建筑物四周出现大的裂缝,围护体坡顶。四周道路地下管线出现塌方等情况,先通知出事的施工段落,暂停土方开挖施工,立即通知有关方来现场及时处理。
表B 基坑施工中异常情况的处理与预防
序号 情 况 原 因 常用的处理措施 预防措施 严格控制地面荷载,支护结构设计悬臂式支护不当,没有撑1 结构过大内锚或桩顶连倾变位 梁,地面荷载过大等 桩顶卸载,桩后适当挖土卸载或人工降水,坑内桩前堆筑砂石袋或增设撑、锚结构等 不得堆放弃土、建筑材料、大型车辆及机具,不得反向挖土,不得在坑周搭建临时仓库及建筑,地面应进行防雨水渗入的处理等 有内撑或锚撑锚结构布置杆支护的桩过少,联结处2 墙,发生较松动,支撑间大的内凸变距过大或撑锚位 结构失效 坡顶或桩墙后卸载,坑内停止挖土预防措施同上,要加作业,适当增加内强地质勘察,严防锚撑或锚杆,桩前堆杆失效或拔出 筑砂石袋等 6
序号 情 况 原 因 常用的处理措施 预防措施 基坑未做整体稳定验算或对基坑发生整可能失稳的诱3 体或局部土因重视不足,措体滑塌失稳 施不力,忽视信息化施工的监测及预报 停止坑内降水和施工挖土,迅速用堵漏材料(如化学浆液,树脂材料等),处理止水墙的渗漏;严重时应在坑内回灌水,使坑内外水位平衡,有利新补做止水幕墙方可继续施工 在水位较高地区基坑开挖时,应进行防水处理(地下连续墙,止水幕墙等),方可开挖,坑外也可设回灌井、观察井,保护基坑周围降低水位对欠固结土、淤泥、(有条件时),坡软粘土或易失稳的砂顶卸载,加强对未土,应根据整体稳定滑塌段的监测和保验算,采用预先加固护,防止事故扩大 措施,防止土体失稳 基坑未设止采用土钉墙、水幕墙或止喷锚等土体加水墙漏水、固办法不能代流土、坑内替止水墙,发降水开挖、现渗漏时,应4 使坑外地面及时补救处 或道路下 陷,建筑物 倾斜,坑周 管道断裂等 基坑开挖发现支护桩径过小、断5 桩、缩颈、施工支护结构桩长不到位质量低劣 等严重质量问题,起不到支护作用 于堵漏。必要时重相邻建筑物 通过现场检验鉴定,重新制定基坑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制支护加固方案,对度。确保施工质量。原基坑支护结构进不委托无资质无条件行补强,加固或改单位承揽施工任务 造处理 7
序号 情 况 原 因 支护桩布置不当,间距过大常用的处理措施 预防措施 采用混凝土桩支护结立即停止挖土、降构时,应视桩后土质水,桩间可加木板情况决定桩间距,一挡土、水泥砂浆抹般间距不宜大于2D面或桩间灌注混凝(桩径)。灌注桩径土封闭,进行加固不宜小于500mm,挖处理等 孔桩径不宜小于800mm 桩间发生流或侧壁渗漏,6 砂、流土,桩间有砂性土使坑周地面层,且有上层开裂塌陷 滞水时,极易发生流土、流砂事故
附录C 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
基坑工程 基坑开挖深度 安全等级 施工阶段 开 挖 面 深 度 挖 完 以 后 时 间 开 挖 面 深 度 挖 ≤5m 5~10m >10m ≤7d 7~15d 15~30d >30d ≤5m 5~10m >10m ≤7d 8 ≤5m 1d 1d 3d 7d 10d 2d 2d 5~10m 2d 1d 1d 2d 4d 7d 3d 2d 2d 10~15m >15m 2d 1d 12h 12h 1d 2d 5d 3d 2d 1d 1d 2d 1d 12h 12h 1d 1d 3d 3d 2d 1d 1d 一 级 二 级 完 以 后 时 间 7~15d 15~30d >30d 5d 10d 10d 3d 7d 10d 2d 5d 7d 2d 3d 5d 注:当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三级时,时间间隔可适当增大。
南京工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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