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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年版原则意见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务处

2020-02-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粤教高〔2015〕16号),在我院“双能力”人才培养改革基础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决定开展我院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现就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重要部署和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明确要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充分的研究与论证基础上,制定符合专业特点与行业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原则

人才培养应立足我院教学型本科高校的定位,以及我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的最新精神,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创业精神”的本科应用型人才。各专业应结合学科和专业不同,确定更为具体的人才培养定位。

2. 坚持地方型大学的定位的原则

各专业应主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充分调研广东省行业的发展现状和人才需求,主动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培养适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本科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专业邀请政府、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3. 以能力培养为导向构成课程体系

以能力培养为导向是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构成的主要特点,我院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为“三个基础”和“三个能力”即培养具备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综合素质,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创业能力的人才。

4. 坚持“平台+模块”课程结构体系的原则

“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体系中,“平台”包括公共基础平台和学科基础平台,体现基础能力的培养;“模块”包括专业模块课程和创新创业模块课程,体现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等培养。各专业应进一步明确、细化本专业人才培养目

标,合理设置平台课程体系和所占学分比例,认真研究专业能力构成,设置模块化的专业课程体系。

三、任务与要求

1. 强化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

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实践环节所占学分比例,根据专业特点适当加强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研究专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增加专业创新课程和专业创业技能等课程,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

2. 深化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

要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深化课程改革协调统一开展,应在深入研究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目标的基础上,制定课程体系。要大力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鼓励引入网络课程、“慕课”等先进教学技术辅助教学。

3. 深化考核方式改革

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考核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多元化课程考核方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加大形成性考核方式、教考分离课程所占比例。

4. 落实课外必修学分

要加强课外学习与培养要求,充分利用课外培养学分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要进一步落实课外必修学分审核与认定,并真正纳入学生毕业审核。

四、学制学位

1. 修业基础年限为四年,采取三至八年弹性学制。

2. 学位按教育部批准的学科门类设置,由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审核授予。 五、课程设置要求 (一)四年本科教学总量

课内总学分为160±2 学分,课外培养学分为8-10学分。课堂教学总量为2350±50学时。

(二)课内教学时间、学分 1. 教学时间安排

标准教学周为每学期18周,考试周2周,其中第8学期16周,不设考试周。1-6学期教学任务须安排满18周,第1学期1-3周为军事训练。各专业合理设置考试、考

查课程,1-6学期每学期至少有2门课程考核在考试周进行。第7、8学期为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其中第7学期为18周。第八学期为16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应于第8学期第12周前完成。

2. 课程学分设置

课堂教学原则上16学时计1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核心实验实训课程(一般为8-12门)可18学时计1学分。所有课程(环节)学分,除特殊原因,原则上应以整数进行设置。

六、课程分类与要求

采用“平台+模块+课外培养学分”课程结构,具体结构见下表。

公共平台课程 (约占学分总数的28%) 学科平台课程 课内总学分160±2 (约占学分总数的15%-25%) 专业模块课程 体现包括公共基础课程、通识类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学科和专业(约占学分总数的40%-50%) 特点的模块化课程 创新创业模块课程 (约占学分总数的7%-8%) 课外培养学分(8-10学分) (一)公共平台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1-6学期),由社会科学部负责开设。(含4周实践环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含廉洁修身)》:64学时/4学分(必修)(含实践环节16学时);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96学时/6学分(必修)(含实践环节24学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2学时/2学分(必修)(含实践环节8学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8学时/3学分(必修)(含实践环节12学时); 《形势与政策》:36学时/2学分(必修),1-6学期进行,每学期6学时。

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和创新创业专业课程 课外培养学分(8-10学分) 《大学英语》(含英语听力):128学时/8学分,由外语系负责开设。第1学期、第2学期分别为60学时/4学分、68学时/4学分(必修课)。第3-4学期为选修课,由大学英语教研室组织开设英语基础教育、英语考级、考研和各专业、职业英语等实用英语选修课程,要求非艺体类专业学生在第3-4学期至少修满6学分,艺体类专业至少修满4学分(每学分按16学时设置)。外语类专业不设置《大学英语》课程。

《大学计算机基础》:32学时/2学分(必修),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负责开设。其中授课16学时,上机实践16学时。计算机类专业不设置《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

(2)通识类课程

《大学语文》:32学时/2学分(必修),由通识教学部负责开设,第1或第2学期进行。《大学语文》要深入进行课程改革,教学要体现对学生文化素质与个人内涵培养,同时还应加强学生语文基本功底的培养(写字水平、阅读能力、写作能力等),加强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比如书法比赛、朗诵比赛、散文、诗歌比赛等),探索将比赛作为考核形式,比赛结果作为考核依据的课程考核形式。

《大学体育》:136学时/4学分(必修),由社会体育系负责开设。1-4学期进行, 每学期32学时/1学分(必修),其中第1、2学期主要完成体育健康教育和体质锻炼;第3-4学期进行体育选项教学(学生在第3学期选择体育项目,完成两学期学习),主要完成体育专项兴趣培养。3年级、4年级每学年安排4学时进行完成体质健康测试,不计学分。体育类专业不设置《大学体育》课程。

《心理与健康教育》:36学时/2学分(必修),其中包括实践环节18学时,由通识教学部负责开设,第1或第2学期进行。

《军事技能训练》(含军事理论):属于集中性实践环节,共3周/1学分(必修),由学生处组织实施,第1学期进行。

公共通识类选修课程:4学分,60学时(选修),由教务处组织实施,1-6学期进行。

入学教育及大学生生涯规划:不计课内学分、学时,由各系部组织实施,主要开展大学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管理规定教育、学生管理规定教育、后勤保障指导、大学学习规划教育等教学内容。

(二)学科基础平台

由各专业设置,以专业主干学科为依托设置学科平台课程,各专业的主干学科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同学科不同专业的学科平台课程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一般安排在1-3学期。

(三)专业模块课程

专业课程由各专业负责设置,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具体目标,科学合理的设置课程模块,探索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模块化课程。各专业应在第1学期开设不少于8学时/学分《XX专业导论及职业发展规划》用于介绍各专业基本情况、相关行业发展和本专业就业、创业方向、方法等内容。

1. 专业选修与方向课程

各专业应合理控制设置必修、选修及方向课程比例。可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特点设置一定量的专业选修课程,并要求学生修满一定的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学分要求一般不超过10学分。

专业方向课程主要针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的从业方向,由各专业设置,一般为 4-6门职业教育类课程群,强化学生某一行业从业能力的培养。一个专业可设置1-3个专业方向,每个方向的学分数应保持一致,一般为8-12学分。

2. 实践环节

各专业应认真研究并设置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核心课程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的专业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其中,工科与艺体类专业实践学分不少于40学分,经管文法类专业实践学分不少于32学分。

专业集中实践环节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校内、外专业集中实践环节,主要包括专业认知实习、专业综合实习、课程实习、课程论文等校内、外集中实践环节及毕业实习等。其中校内、外集中实践环节在1-6学期进行,每学年不超过2周,每周计1学分。毕业实习一般为18周,第7学期进行,计10学分。

2)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10周,答辩2周,第8学期进行,计10学分。 (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模块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模块拟设置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创新创业专业课程两个子模块,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意识、创新思维与方法、创业知识与技能为目标。

1. 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

创新教育基础课:4学分/60学时(选修),第1-6学期进行,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实施,以创新基础知识教育和创新意识培养为教学目标,通过全院公共选修形式进行。

创业基础课程:《大学生创业基础与实训》含课内教学48学时,课外实践32学时,计3学分,第6学期进行,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以SIYB创业培训为主要教学内容,以就业基本知识、创业实践活动基本规律、技能和方法为教学目标,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创业课程。《大学生就业指导》相关教学内容结合本课程完成。

2. 创新创业专业课程

由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设置1-2门课程,计2-4学分,5-6学期进行,主要以学科和专业前沿知识为引导,深入分析行业创新创业领域与前景,采用问题教学、项目教学等方法,培养学生专业方面的创新能力、创新意识,鼓励把大学生创新项目和教师科研项目引入到课程教学中。

(五)课外培养必修学分(8-10学分)

课外必修学分设置应体现基础知识与能力、专业基本技能、创新创业能力的要求。基础知识应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A、B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专业英语四、八级考试证书、日语能力测试证书、普通话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专业基本技能由各专业设置行业资格认定证书,参加专业组织的讲座、论坛等活动;增设单独的创新创业课外必修学分,主要包括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加创新创业社团、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讲座,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七、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时间安排

1. 第7周:教务处公布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 第7-13周:各系(部)根据原则意见开展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组织完成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调研、研讨与初稿拟定。

3. 第13周周五前:各系(部)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报送教务处。

4. 第14-15周:教务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并于第15周前组织各专业对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答辩。

5. 第16周前:各系(部)根据论证答辩情况修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将修改后的各专业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报送教务处。

6. 第17周前:教务处对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统稿和整理,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并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印刷。并同步落实2016年第1学期的教学任务。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课程权属及归口原则:课程须按学科、专业归口。 2. 本次课程编码由教务处负责。

3. 跨专业或跨学科的课程,设置课程系(部)必须与课程所属系(部)就课程要求、课程名称、学时、教材等进行会商。

4. 合理安排各学期教学学时、学分分配。原则上周学时控制在20-26学时,低年级可略多一点,但不宜超过26学时,并合理安排各学期的考试、考查课程。

5. 多学期进行的同名称课程须在课程名后面用(1)(2)(3)(4)……等表示开课学期顺序,其各学期的学时、学分分配须按教学内容和要求合理分配,在教学大纲中加以明确。

6. 安排有集中实践环节的学期,应充分考虑本学期课程教学,提前做好计划与安排,课程由其他系(部)开设的应提前进行沟通。

7. 新开课程或学时、学分有变动课程需同步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编制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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