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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制度

2022-07-06 来源:客趣旅游网


实习生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对实习生进行管理,保证实习质量和医疗、护理安全,制定本办法:

1、凡在我院实习的人员,要持学校的介绍信由科教科统一安排,科室不经科教科批准擅自接纳实习生扰乱统一管理的,法律责任由科室负责人承担,且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实习、处理相关人员。

2、实习费1000元/年(自联),一般不安排住宿,与学校签订协议的,以协议签订的实习费及住宿条款为准,需要减免的需由主管院长签字批准。

3、实习生交纳实习费、住宿费后,由科教科、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医务科、护理部安排轮转。

4、科主任、护士长根据科室的具体情况,必须给轮转的实习生安排带教老师,实习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老师和实习生共同承担,没有指定带教老师的实习生,医疗实习生责任由科主任和实习生共同承担,护理实习生责任由护士长和实习生共同承担。

5、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医务科、护理部的安排进行轮转,不得自行调换科室。

6、实习生要按照医院学习制度的规定,参加科教科、

医务科、护理部、科内组织的各种学习,做好笔记。

7、按照科教科的安排,统一参加出科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必须参加补考,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并按科目交纳补考费,每科50元。学生实习结束前,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组织实习生结业考试,所有考试成绩如实记录于实习手册。

8、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需要请假一天的,医疗的实习生向所在科室的科主任及带教老师请假,护理实习生向所在科室的护士长及带教老师请假,假期超过一天的向医务科或护理部请假,假期结束后实习生必须到医务科、护理部按时消假。

9、实习生个人原因主动申请转其他医院实习的,经所在学校和本院同意,可转其他医院,不退实习费、住宿费。

10、实习生在每个科室轮转结束时前两天,科主任、护士长、带教老师根据学生在科室的表现填写实习鉴定,实习结束前一周,组长将所有实习生实习手册上交科教科填写实习医院鉴定并盖章,实习结束当天发到学生手中,实习结束。

11、奖惩:

(1)、抽查中,实习生仪表等不符合要求的要给予批评,每次罚款10元(包括染彩发、留长指甲、高跟鞋、发过肩、嚼口香糖、处置或治疗时打手机,不戴帽子、迟到、早退、不戴胸卡、不记笔记、处置室或治疗室内不戴口罩)

(2)、对不遵守医院制度、医疗作风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实

习生,医院有权终止实习,退回原校。

(3)、医院每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学生表现,评出优秀实习生1—3名,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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