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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城市各类用地布置原则与方法

2022-01-17 来源:客趣旅游网
 新版城市各类用地的布置原则与方法

新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区别

一、框架体系的变化

新版的标准对原有标准的大、中、小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进行了调整,改成分层次控制的综合用地分类体系,主要有城市与乡镇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城市乡镇用地附加几个部分构成,表现了城市与乡镇一体化发展的需求。

新版的标准对原有标准进行了结构性的调整,在具体的内容方面,着重体现在对相关的概念划分和内涵进行了改变。在概念方面,新增了城市与乡镇居民建设用地、区域其他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城市与乡镇用地等。在内涵方面的调整方面,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城市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化广场用地的等均有调整。除此之外,新标准还将原标准的公共设施用地分为公共办事用地和商业办事设施用地两大类。

二、“居住用地”的调整

1、原有的四级中类标准调整为三级标准。

“一类居住用地”: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别墅区、独立式花园住宅、四合院等。这类用地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均匀一定数量,通常现状居住用地调查分类时采用。

“二类居住用地”:设施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危改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

2、居住用地小类调整:

将居住用地小类调整为“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2类,其中:“住宅用地”既包括住宅建筑用地,也包括城市支路以下的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服务设施用地”指居住小区以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在二类居住用地中增加“保障性住宅用地”小类,以体现国家关注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的公共政策。

3、中小学用地划入“教育科研用地”

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分化调整

将原有“公共设施用地”拆分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两类。原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用途涵盖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居住区及居住区以上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多种机构和设施的用地,其主体内容仍然延续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思维体系。而新版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机构和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区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其核心内涵在于必须

控制以保障满足民生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分为9中类: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指各类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其核心内涵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服务设施,但是不一定完全由市场经营,政府如有必要亦可独立投资或合资建设,分为5个中类: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四、工业用地分级与原标准基本一致

工业用地分类按工业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污染程度,将工业用地分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三个中类。

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的干扰污染因素,主要包括噪声、烟尘、有害气体、恶臭、废渣、污水及交通运输量等。工业用地中类应根据工业具体条件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与指标来确定,新标准取消了旧版中列举具体行业分类的做法,原因在于考虑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某污染严重的行业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甚至实现零排放。

五、在原标准“仓储用地”的基础上增加物资中转、配送等用地内容

“物流仓储用地”按其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污染程度分为: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六、绿地调整

1、绿地在原标准分类“绿地”大类的基础上增加“广场用地”,剥离原“生产绿地”,分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与“广场用地”3个中类。

2、原标准“生产绿地”以及市域范围内基础设施两侧的防护绿地按照实际使用用途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分类“农林用地”。

新版城市各类用地的布置方法与原则

一、居住用地规划

城市居住用地的组成: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 城市居住用地分为三类:一类、二类和三类居住用地 城市居住用地的选址:1、选择自然环境优良地段

2、注重用地自身及用地周边的环境污染影响

3、处理好居住—工作、居住—消费的关系 4、适宜的规模和形状

5、若在城外布置,注意协调与旧城性区的关系 6、结合房地产市场需求、建设可行和效益 7、留有余地 居住用地分布方式:1、集中布置

2、分散布置 比较适合矿业城市和组团城市 3、轴向布置 例如:沿交通轴布局 居住用地的组织结构:1、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2、居住区—居住小区 3、居住区—组团 居住用地指标:

1、影响因素:城市地理位置、城市性质、地形条件、经济发展条件、建筑形式以及生活习惯等。

2、在城市用地中所占的比例:25%-40%。

3、人均居住用地的规模:建筑气候区划在Ⅰ、Ⅱ、Ⅵ、Ⅶ气候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28.0-38.0平方米,建筑气候区划在Ⅲ、Ⅳ、Ⅴ气候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23.0-36.0平方米。 居住用地规划布局原则: 1、协调与城市总体布局的关系 2、尊重地方文化脉络与居住方式 3、重视与绿地等开敞空间的关系 4、符合相关用地和环境标准 5、具有健康、安定的社区品质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行政办公设施用地:布局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以利提高效率。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中宜保留原有的文化娱乐设施,规划新的大型游乐设施用地应选址在城市中心区外围交通方便的地段。

医疗卫生用地:布局应考虑服务半径,选址在环境安静交通便利的地段。传染性疾病的医疗卫生设施宜选址在城市边缘地区的下风向。大城市应规划预留“应急”医疗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新建高等院校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重建的科研院所,宜在城市边缘地区选址,并宜适当集中布局。

三、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指各类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其核心内涵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商业服务设施,但是不一定完全由市场经营,政府如有必要亦可独立投资或合资建设(如剧院、音乐厅等机构),分为5 个中类:

“商业设施用地”指从事各类商业销售活动及容纳餐饮、旅馆业等各类活动的用地,包括“零售商业用地”、“农贸市场用地”、“餐饮业用地”、“旅馆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五小类。与原“商业金融业用地”相比较,将“金融保险业用地”、“贸易咨询用地”纳入“商务设施用地”,将“市场用地”中以批发为主的工业品市场等纳入“物流仓储用地”,增加了原“休疗养用地”的内涵。

“商务设施用地”指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行业的写字楼或以写字楼为主的综合性办公用地,包含了原国标中的“行政办公用地”中除政府机关团体以外的部分、“金融保险业用地”、“贸易咨询用地”、“科研设计用地”中除了科研事业单位以外的部分等。

“娱乐康体用地”指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包含了原国标中“体育用地”中除了基本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以外的部分、“游乐用地”中除了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以外的部分、“影视院用地”等。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是新增加的中类,指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包括“加油加气站用地”、“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两小类。考虑到加油加气站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现在已经市场化运作,国土部门将其作为经营性土地出让,因此也纳入“商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指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宠物医院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包括了原“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中的夜大学、业余学校、培训中心等用地,并新增了私立学校、私人诊所、宠物医院等地类。

商业金融设施用地宜按市级、区级和地区分级设置,形成相应等级和规模的商业金融中心 商业金融中心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商业金融中心应以人口规模为依据合理布置,市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宜为50-100万人,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km;区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宜为50万人以下,服务半径不宜超过4km;地区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宜为10万人以下,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km。 2、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应具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但不宜沿城市交通主干路两侧布局。 3、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不宜布局新的大型商业金融设施用地。

4、商品批发市场宜根据所经营的商品门类选址布局,所经营商品对环境有污染时还应按照有关标准规定,规划安全防护距离。

四、工业用地

工业生产是城市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部分,是城市发展的基本动力,其布局影响城市的发展方向。

城市工业的功能 1、城市发展主要因素 2、为城市提供就业岗位

3、产生大量的人流与物流,影响城市空间布局 4、产生环境问题 工业用地的自身要求

1、用地形状和规模:与生产类别、产业状况等相关 2、地形要求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与水文要求 4、某些特殊要求 对自然条件的要求

1、工程地质条件:a、避开不良地质—地震断裂、滑坡、洪水、地下水 B、避开地下文物、矿藏

C、地基承载力—一般:1.5-2.0kg/cm²,大型机械:2.0-2.5kg/cm²

2、坡度条件:a、一般要求地势平坦——5%

B、某些工业生产流程的需要,例如:重力自流 3、场地条件:a、生产规模的要求 C、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 对能源的要求

1、靠近电源,有些要有自备电源 2、靠近煤矿 3、综合利用 对水源的要求

1、食品工业要求水质优良

2、造纸、印染工业要求用水量大,有污染

对交通运输的要求

1、大型企业运输量大,要有专有的铁路、码头 2、运输量大的企业尽量安排在一起,综合利用 环境保护对工业用地的要求 1、安排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安排在城市河流的下游 3、与城市其他用地用绿化带隔离

4、减少有害气体对城市的污染:a、散发有害气体的工业不宜过分集中在一个地段 B、综合考虑风向、风速、季节、地形 5、防止废水污染 6、防止工业废渣污染

7、防止噪声干扰:远离居住区,绿化带隔离。 职工上下班方便 不宜距离城市太远 大城市可设置几个工业区

必须远离城市的,应就近设置生活区 工业用地布置原则:

1、大气污染企业应在居民区的下风向,或最小风频上风向,与盛行风垂直的郊外 2、水污染企业应在居民区下游

3、固体废弃物和噪音多的企业远离居民区 工业用地在城市中的布置

1、场地符合技术要求:场地面积、地质条件、运输条件、分区布置 2、对城市不造成污染:风向、河流流向、更下游的城市

3、与居住区的关系:减少通行距离,不超过30分钟为宜;组织安排交通工具;均衡分布工业区,避免单向交通高峰 4、紧凑布局,综合利用发展: A、专业化:相近的行业尽量安排在一起

B、系列化:产品可以连续、配套的尽量安排在一起 C、综合利用:能源、三废的利用、统一服务 D、留有发展余地

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25% 协调工业与生活用地的关系的方法 1、要有便利的交通

A、工业用地多沿公路、铁路、通航河流等交通便捷区布置 B、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的交通也要便捷

C、劳动密集型的工业或妇女劳动力多的工业,就近生活居住区。 2、合理安排工业用地的位置,以减少对生活居住区的污染

A、基本上没有污染的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可以布置在城内居住区

B、对环境污染比较大的企业或有爆炸火灾危险的企业,应当尽可能布局在远离城市的地方 C、可能污染空气和水体的工业应布置在城市的下风向和水源的下游 3、在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设置防护带 4、留有发展余地

五、物流仓储用地

城市仓库类型很多,影响因素很复杂,在规划时要根据各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

定。

一、仓储用地选址应满足地势、地下水位、地基承载力等地质要求,并不应靠近居民密集的住宅区,附近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工矿企业,以及会对储存商品造成污染或产生腐蚀的工矿企业。

二、仓储用地选址应能够方便、快捷地进入区域和城市交通运输系统。 三、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质仓库宜分别布置在不同地段,同类仓库宜集中布置。 四、仓储用地与居住区及公共建筑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卫生防护带,防护带宽度应符合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仓储用地内允许设置的项目和设施有仓库、基层管理设施及配套建设的园林建筑、小品和小型公用设施,应严格控制单身宿舍和市场等商业建筑的建设。对仓储用地内建筑功能的变更应进行严格控制。

六、多层仓库区的建筑密度不宜超过40%,单层仓库区不宜超过50%;多层仓库的建筑容积率不宜超过1.5。

七、普通仓库的总体设计应符合现行《商业仓库设计规范》(SBJ01)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八、危险品仓库用地是指用于储存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炸药、雷管、化学或其它易燃、易爆、剧毒等具有危险性物体的用地,其选址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危险品仓库应远离中心城区,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防火、防灾的要求;不同类型的危险品仓库应相互分隔,不得混合存储,其相隔距离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及其它相关规范。 (二)石油库应远离机场、重要交通枢纽、重要桥梁、大型水库和水利工程、电站、变电所、军事目标及其它重要设施,与城市住宅区、大中型工矿企业和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有关规定。

(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储存应符合第十二章第五节的有关规定。 (四)煤炭和其它易燃物品仓库的选址、设计应满足消防和环保的有关规定。 九、特殊仓库选址应满足其对用地、交通及安全等方面的特殊需求,避免对其它用地产生干扰,并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特殊仓库应远离生产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物质的工业企业及传染病医院、火葬场等用地。

(二)粮食储备仓库应布置在交通干线附近,与工业企业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达到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可参照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冷库应选址在卫生条件良好、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同时具备可靠的水源和电源;与加工企业合设的肉类冷库宜布置在中心城区边缘。

(四)以地下室为食品和材料储藏库的仓库,不宜设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蔬菜仓库的地下水位与地面距离不小于2.5米;其它以地下室为食品和材料储藏库的仓库用地,其地下水位与地面距离应大于4米。

十、堆场用地是指集装箱堆场及以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储物用地,其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堆场用地应设置在中心城区边缘,应远离城市水源地,可与港口、铁路货运站场结合设置,且不得布置在城市建成区的上风向。

(二)堆场用地应有较高的地基承载力。

(三)建筑材料露天堆场与居住用地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十一、物流用地是一家或多家物流(配送)企业在空间集中布局的场所,是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物流集结点。物流用地的布局与设置应按《南宁市现代物流总体发展规划》(2004)、《南宁市物流空间规划研究》(2005)、《南宁市现代物流项目用地管理办法》(修改稿)的有关要求执行,并符合如下规定:

(一)物流项目用地由仓储/配送用地、加工/配送用地、物流商业用地、物流运输装卸用地及物流公共设施用地等五部分构成,其中物资储备用地、加工用地及物流运输装卸用地为工业生产性用地,物流商业用地及物流公共设施用地为经营性用地。物流项目用地中各部分用地占总用地的比例应符合表5.1的规定:

物流用地比例构成 表5.1

用地 占总用地面积比例(%) 仓储/配送用地 30~40 加工/配送用地 10 物流商业用地 10 物流运输装卸用地 30~40 物流公共设施用地 10 (二)市区内每个物流园区的用地规模宜控制为100~500公顷,最大不应超过600公顷。每个配送中心的规模宜控制为5~15公顷,最大不应超过30公顷。

(三)市区内物流园区空间布局主要选择在三环路和外环高速公路之间的城市边缘地带,或是铁路、水运、航运便利的区域,分别依托运输枢纽、交通枢纽和产业发展进行布局。 (四)市区内配送中心宜布置在环路与放射线交会的位置,主要选择在三环路以内的交通干道沿线。

六、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布置的原则

1、满足组织城市各部分用地布局的“骨架”要求

a、城市各级道路应成为划分城市各分区、组团、各类城市用地的分界线。 B、城市各级道路应成为联系城市各分区、组团、各类城市用地的通道。

C、城市道路的选线应有利于组织城市的景观,并与城市绿地系统和主体建筑相配合形成城市的“景观骨架”。

2、满足城市交通运输的要求

a、道路的功能必须同毗邻道路的用地性质相协调。 B、城市道路系统完整,交通均衡分布。

C、要有适当的道路网密度和道路用地面积率。 D、道路系统要有利于实现交通分流。 E、要为交通组织和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 F、道路系统应与城市对外交通有方便的联系。 3、满足各种工程管线布置的要求 4、满足城市环境的要求

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

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和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绿色有机整体。 城市绿地系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整体性特征 城市绿地系统中,不同的绿地类型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发挥各自

不同的作用;绿地类型的有机结合使得整个绿地系统发挥更多的综合功效。

(2) 层次性特征 现代城市绿地系统都具有一定完的内部也随着时间、季节的更替转换,

发生着变化,导致整个城市绿地系统整的层次结构体系,按照规模及精细程度可以 从大到小分为宏观层次、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

(3) 互动性特征 包括绿地系统各层次、要素内部的互动和绿地系统与城市其他系统间 的互动。

(4) 时间性特征 绿地系统是一种有生命的系统。根据植物生长和植物群落演替的规律,植物景观会随时间、季节、年龄逐渐产生周期性的变化,绿地系统的时间性演变特征。 (5) 开放性特征 城市绿地是城市环境中唯一有生命的面向每一个居民的市政基础服务设施,是向公众开放的开敞空间。 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 提供生态产品 城市绿地系统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重要的生态产品生产者。

(1) 城市绿地中的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降低环境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在城市低空范 围内调节和改善城区的碳氧平衡,缓解和消除局部缺氧,以改善局部地区的空气质量。 (2) 长沙市绿地具有提供清洁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

(3) 城市绿地具有明显改善城市小气候,提高生活环境质量的作用。

(4) 城市绿地可以结合观赏种植一些有经济价值的植物,既可以售出又可以丰富人们生活。

2、 保护生物多样性 城市中不同群落类型配植的绿地可以为不同的野生动物提供相应的生活空间,另外与城市绿地系统的建设对于保护和维持生物多样性具有决定性作用。 3、 防灾减灾 合理布置尘世绿地可以增强城市防灾减灾的能力,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

(1) 植物群落通过降低风速二起到减尘作用,并可有效地减少地面尘土进入空气。 (2) 植物可以降低沙尘暴对城市的影响。 (3) 城市绿地可以减少暴雨带来的经济损失。

(4) 城市绿地系统对于减轻洪涝灾害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5) 城市绿地具有防火作用。

(6) 园林植物能过滤、吸收和阻隔放射性物质,减低光辐射的传递和冲击杀伤力。

(7) 城市绿地具有避震作用。

4、 提供休闲空间 城市人居空间狭小,绿地是城市居民进行休闲、聚会、娱乐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进行绿化宣传及科普教育的场所。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原则

1、从城市出发,综合规划 无论总体与局部规划,都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密切结,统筹安排,作出内外协调、统筹兼顾、全面合理的绿地规划。

2、远近结合,便于实施 根据城市的经济能力、施工条件、项目的轻重缓急,订出长远目标,做出近期安排,使规划能够逐步得到实施。

3、功能多样,力求高效 规划时应将园林绿地的环保、防灾、娱乐与审美、体育、教育等多种功能综合设计,安排成有机联系的整体。

4、合理布局,均衡分布 规划时应考虑四个结合:点线面结合,大中小结合,集中与分散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构成有机的整体。 绿地系统规划的内容 1、场所概况及现状分析

城市概况包括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环境状况和城市基本概况等;绿地现状与分析包括各类绿地现状统计分析、城市绿地发展优势与动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制约因素。 2、规划总则

包括规划编制的意义、依据、期限、范围与规模、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规划目标与策划指标。

3、 规划目标与规划指标

包括城市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和相关指标。 4、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主要阐明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和分类发展规划,构筑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覆盖整个市域,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

市域绿地系统包括市域内的林地、公路绿化、农田林网、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城市绿化隔离带以及城镇绿化用地等。

市域绿地系统的规划原则

(1)系统整合,建构城乡融合的生态绿地网络系统,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2)以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区域生态环境的平衡。

(3)加强对生态敏感区的控制和管理,形成良好的是与生态结构。

(4保护有历史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建设具有地

域特色的绿地环境。 具体规划要求

(1)耕地 规划需结合农业生产用地规划,严格保护耕地,同时,将宜林地耕地退耕还林。

(2)园地 规划应根据适应性原则,考虑栽种品种,积极改造地产园地,建设稳定高产园地,适当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提高经济效益。

(3)林地 结合国家生态林工程规划,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形成农田林网化的绿色网络,完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4)牧草地 保护城郊天然牧草地资源,控制放牧强度,实行科学轮牧,封滩育草;结合划定宜牧地,解决农牧争坡、林木争山的矛盾,实行林牧结合。

(5)水域和湿地 结合《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管理,合理划定绿化生态保护带,积极恢复退化的湿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改善湿地生态系统。 (6)未利用土地 未利用土地一般需要治理才能利用或可持续利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规划

1布局原则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置于城市总体规划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规,贯彻为生产服务、为生活服务的总方针,布局原则应遵守城市绿地规划的基本原则。

2主要布局形式

(1)点状绿地布局 这种模式多出现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这样可以做到均匀分布,与居住区的结合较为密切,居民可以方便使用,但对构成城市整体的艺术风貌作用不大,对改善城市小气候的作用也不大。

(2)环状绿地布局 一般出现在城市较为外围对的地区,多与城市环状交通线同时布置,绝大部分以防护绿带、郊区森林和风景游览绿地等形式出现,在改善城市生态和体现城市艺术风貌等方面均有一定的作用。

(3)带状绿地分布 带状绿地多与城市河湖水系、主要道路、高压走廊、古城墙、带状山体等结合布局,形成纵横交错地带、环状绿带与放射状绿带交织的绿带网,比较容易体现出城市的艺术风貌。

(4)楔形绿地布局 一般与城市的放射交通线、河流水系、起伏山体等要素结合布局,同时还应考虑与城市的主导风向一致,便于城市外围气流的进入。优点是城市通风效果好,也便于城市艺术风貌的体现。

(5)组合式绿地布局 组合式绿地布局就是将以上几种布局方式加以综合利用,进行新的组合,形成如点网状等布局模式,它将以上基本模式对的诸多优点进行综合,与之相比优势较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可以很好地与城市的各个要素如工业用地、住宅用地、道路系统、山水地形、植被条件等进行结合,尽可能地利用原有的水文地质条件、名山大川、名胜古迹,形成独特的绿地

系统布局。

②可以做到点、线、面的有机结合,便于组成完整的城市绿地体系。

③可居民以使生活居住区获得最大的绿地接触面,方便居民休憩娱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城市小气候。

④有助于丰富和体现城市总体和布局地区的艺术风貌。

八、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布局要求:

①公共设施项目要合理配置

→包括3方面:公式人设施应按城市的需要配套齐全;按城市的布局结构进行分级或系统的配置;局部地区按服务功能与对象予以成套的设置(车站码头等)。 ②公共设施要按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

→根据服务半径确定其服务范围大小及服务人数的多少,以此推算公共设施的规模。→服务半径是检验公共设施分布合理与否的指标之一。 ③公共设施的分布要结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考虑

→公共设施在按照它们的使用性质与对交通集聚的要求,结合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与交通组织一并安排。如幼儿园、小学与步行道路系统在一起;体育场、展览馆与城市干道联结。 ④根据公共设施本身的特点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

公共设施分布对周围环境也有所要求,如医院安静的环境,学校、图书馆避免与剧场、市场紧邻。

⑤公共设施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 能创造具有地方风貌的城市景观 ⑥公共设施的分布要考虑合理的建设顺序,并留有余地

安排好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顺序,使得既在不同建设时期保证必要的公共设施配置,又不致过早或过量的建设,造成投资浪费。对一些公共设施留有扩展或应变的余地。 ⑦公共设施的布置要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

可以结合城市的改建、扩建规划,并、迁、转、补等措施进行调整与充实。

城市主要公共设施的分布

1、主要公共设施的分布

主要公共设施有:→有重要地位的,如市级的党政机构、人大、政协、法院等设施。 →有大量交通集散的,如展览馆、体育馆、火车站、百货商场、大超市等。 →建筑体形硕大,形象突出的,如高层办公室、宾馆、博物馆、电视塔等。

在用地选择上考虑两方面: 一是符合公共设施本身的要求,如大型体育场要能便捷,地 疏散人流与车辆等。

二是城市规划对这类公共设施位置上的要求,如公共设施项目的配置与组合要求以及与交通组织的关系。 2、城市公共中心的组织与布置

城市公共中心是城市开展政治、经济、文化等公共活动的中心,是城市公活动最频繁,社会生活最集中的场所。 (1)城市公共中心系列

根据服务范围与半径不同,会形成城市公共中心的等级结构:大、中城市往往有全市性、地区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公共中心; 特大城市还会有仅低于全市级的副市级公共中心;

大城市中,由于城市功能的多样性,也会形成一些专业性公共中心,如果单独设置是市级;对于中小城市,就不单独设置了,与综合性公共中心结合设置。 (2)全市性公共中心(市中心)civic center

城市中市级公共设施比较集中,人群流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 全市性公共中心的组织与布置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①按照城市的性质与规模,组合功能与空间环境

城市公共中心因城市的职能与规模不同,有相应的设施内容与布置方式。 →在一些大城市——有城市商业中心

→在一些都会城市,还有中央商务区(CBD)的设置

→在一些大城市都会城市,全市性公共中心通过建立城市副中心,以分解市级中心的部分职能,主、副中心相辅相成,完善市中心整体功能。 →在规模不大的城市,城市公共中心也有多样的组合形式,如行政、商业、文化设施等结合。

→“道中心化”的倾向——原本紧凑集结的一些城市中心设施与功能,将可 跨越地理空间的约束,分散到环境更为适宜的地点择址。

→在以商业设施为主体的公共中心,为避免交通干扰,以提供更适意、安全的购物环境,常辟建商业步行街或步行街区。 ②组织中心地位的交通

公共设施应按交通集散量的大小及其与道路的组合关系进行合理分布 →在中心区外围设置疏解环路及停车设施,以拦阻车辆进入中心地位; →可通过立体组织,将公共设施与交通设施,分设不同平面,使之能将地铁、公共、停车场引入中心区,方便换乘(如斯德哥尔

摩的魏林比中心)

③城市公共中心的内容与建设标准要与城市的发展目标相适应

在选址与用地规模上,要顺应城市发展方向与布局形态,为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 ④慎重对待城市传统商业中心

旧城的传统商市长期使用,已造成市民向往的心理定势,一般不应轻率地废弃与改造,要慎重态度。尤其一些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地段,要制定策略,让它重焕历史文化的光彩。 ⑤创建优美的公共中心景观环境

城市公共中心的位置,应选择在自然环境优良或滨水,或近绿的地域。→形成富有特色的城市公共中心的景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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