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位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争取时效,不拖延。无故迟到早退者扣10—50元。
2.迟到超过1小时按旷工,旷工扣100元。每月最多请假不得超过2次,超过2次给予工资的10%作为惩罚。
3.员工因病、因事需请假应事应提前一天告知经理,并写请假条,职工未请假离开或者超假未归,均按旷工处理。考勤由经理负责每月月底考勤及统计结束,进行实施。
4.当班期间,因个人原因需暂时离开应向当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如私自离岗视旷工处理。
5.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休假,满勤的给予100元满勤奖。
6.员工要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不定时进行检查。上班时间不准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不准喧谈闹唱,扎堆聊天,不得睡觉;不得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打扫自己所管理区域的.垃圾。违者罚款10—50元。
7.每位员工都要把顾客当做自己的朋友,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尽量去帮助顾客。不允许职员对顾客有无礼行为,不得讥讽或不理睬顾客,更不得顶撞客户或无理辩解。违者罚款10—50元。
8.在旺季时所有员工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嬉笑打闹,工作要认真负责,爱护球厅内财物,球厅物品包干到员工个人,如员工未及时发现损坏物品者,损失款由员工个人承担。
9.地面、座椅、台球桌及附属用品每天必须打扫,平时要随时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定时检查时发现缺点及时改正,下次再次发现给予在班员工10—50元不等处罚。
10.保持球厅信誉,不作任何有损球厅信誉的行为。离职需提前1个月告知经理,1个月内找到接班人后方可离职,否则扣除工资的20%作为惩罚。
11员工必须使用礼貌用语(欢迎光临)(欢迎下次光临)一次不说扣10元
12上班不穿工装的扣20元
13吧台除收银员,经理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吧台,发现一次扣收银员10元
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辞退(不发任何费用):
1.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及朋友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严重妨碍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事、或在工作区内打架者。
3.偷盗或侵占本店、同事财物经查实者。
4.损毁公物者。
5.一个月内无故旷工3天者(请假除外)。
6.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店同类业务者。
7.在本球厅服务期内或其它毒品者,以及受刑事处分者。
8.煽动员工闹事罢工者。
9.故意泄露技术、营业机密,导致蒙受巨大损失者。
10.利用本店名誉招摇撞骗者。
11.私拿顾客及本球厅财务者,不论数量或金额的多少者。
12.因个人失误等原因造成本球厅重大损失者。
所有奖励处罚直接从工资加减。
本规定从发放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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