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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张江有轨电车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简本

2021-06-23 来源:客趣旅游网


浦东张江有轨电车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简本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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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背景 1. 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张江功能区域。张江功能区域地处浦东新区中心地带,东临长江口入海口,西至罗山路,南接川杨河,北到龙东大道,区域范围包括“两园三镇”——张江高科技园区、孙桥现代农业开发区、张江镇、合庆镇与唐镇,共下辖2个国家级园区,58个村委会和27个居委会;整个功能区区划总面积119.3km2。 2. 现状路况

本工程范围涉及张江高科技园区。

张江功能区域的大部分交通需求都集中于张江高科技园区。目前,园区内已开发地块道路基本配套建成,园区的支路多为断头路,现状园区路网密度为3.6km/km2,与上海市全市路网密度相比,快速路和支路明显密集,主干道密度基本相同,次干道相对较少。

张江高科技园区在已开发地块布局的公交线路总数为26条,其中6条线路的起终点位于园区内,过境线路为20条。园区公交客流特征:早高峰7:30~9:00;晚高峰为4:30~6:00;高峰系数突出,均在15%左右;2006年张江高科站全日地铁客流进站和出站客流约为6.4万。此外公交客流还具有方向不均衡性、峰谷差距大等特征。

工程区域地势平坦,所处区域大多为已建成区,沿线主要由城市居民住宅、企业厂房、办公楼、学校及学生宿舍、商业服务用地、公园绿地、农宅及部分道路等组成。其中,居民住宅以6~7层住宅楼(如玫馨苑、张江新苑、古桐公寓、贝越佳园等)为主,最集中分布区域为哥白尼路-高科中路交叉口至紫薇路-张江路交叉口路段;也存在部分10~14层小高层、高层住宅和公寓(如创业公寓、中国上海博士后公寓、申源苑等)。

本工程共经过河道7条,即吕家浜、长滨(白莲泾)、三星河、新开河、西沟港(马家浜)、套河和创新河,累计经过次数11次。 3. 建设的必要性

(1) 落实公交优先的发展政策;

(2) 适应浦东新区和张江规划发展的需要; (3) 提升张江园区公交服务水平的需要; (4) 实施区域有轨电车网络规划的需要。 二、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浦东张江有轨电车项目一期工程

本工程张江有轨电车线路由地铁2号线张江高科站开始,沿碧波路-达尔文路-蔡伦路-哥白尼路-紫薇路-广兰路-丹桂路-张东路-金秋路止。线路长度为8.96km,进出场线长度0.76km。沿线设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597m;车辆段1个,占地3.82ha(57.3亩);设牵引变电所5座(含车辆段1座)。列车采用右侧行车,全线一个交路。列车初、近、远均为3节编组,最高运行速度为60km/h。全线改建10座桥梁,新建桥梁1座。本工程还包括给排水工程、机电工程以及包含交通标志标线、无障碍设施、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建设单位:上海浦东现代有轨交通有限公司;浦东新区张江有轨电车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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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 项目沿线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

浦东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2006年度浦东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浦东新区2006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25天,优良率为89.3%,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GB3095-1996)内。其中,综合一级天数(优)达到118天,比2005年增加了28天。

(2) 地表水

根据上述监测数据可以看出,川杨河除北蔡断面总磷指标为Ⅴ类外,总体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基本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 声和振动环境

工程沿线声环境现状质量较好,由于区域内车流量较低,临道路第一排建筑前现状声级基本能达到4类区标准的要求,距道路30m以外第一排建筑前声级基本能达到2类区标准的要求,创业公寓前声级超过2类区标准主要是因为监测期间蝉鸣声不断所致。

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处的环境振动均达到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标准或混合区标准。

(4) 电磁环境

在各牵引变拟建址,工频电场、磁场强度均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推荐的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场≤100μT的限值。工频电磁场环境质量处于背景水平。

各套无线电视节目和调频广播节目的信号强度在35.0dBuV/m~62.1dBuV/m之间,信噪比在20~45dB。 2.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

(1) 施工噪声与振动

本工程施工时主要为铲车、大卡车噪声;重型运输卡车;铺设路面时的设备噪声、混凝土浇注噪声等。

(2) 施工振动

道路施工、桥梁施工时,振动主要来自于土地挖掘、打桩及施工运输等,影响较噪声小得多。一般在施工工地边界外30m远基本不受影响。

(3) 施工废水

施工期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新建张东路桥的架桥过程的打桩、架面铺设等施工造成吕家浜河道的泥沙、悬浮物过多而造成水体混浊,施工机械漏油对水质的污染,施工垃圾使水质变差等。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如不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4) 施工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建筑材料及土石方运输、路面桥面翻修等产生的扬尘污染,同时施工机械和大型运输车辆还会排放大量废气,影响沿线环境空气质量。

(4) 施工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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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渣土和生活垃圾,渣土主要来源于路面、桥面施工挖出的余土、泥浆和干化的土块、建筑材料外包装其他杂物以及架桥施工的淤泥等。

2.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

本工程建成后污染源主要是行驶的有轨电车,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电车行驶产生的噪声、电磁辐射、振动以及车辆段维护电车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少量固废。

(1) 噪声

z 敏感目标除张江新苑沿线第一排建筑各预测年份声级超4类区标准1dB(A)

外均达标。该敏感点超标主要由现状引起。

z 评价区内在达标的前提下,声环境维持现状的仅为1个;达标有增量的为22

个,其中最大增量为12dB(A)。

z 车辆段厂界影响噪声:各年份昼夜各厂界外1m处均能满足2类区标准,叠

加现状后预测近期各厂界(北侧除外)噪声均能满足相应区域声质量标准(西侧执行4类;其余执行2类)。北侧厂界超标主由现状声级超标引起的,其超标量昼夜均为2dB(A);中远期在近期的基础上增加2~3 dB(A),叠加现状后声级与近期相比声级有所增加,但超标情况相同。

z 车辆段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各年份均小于50 dB(A),满足2类区标准。 (2) 振动

项目列车只在昼间时段运行,因此评价只针对昼间时段。根据预测: z 在最高速度60km/h运行时距离外轨中心线约5m以远可达到《城市区域环境

振动标准》(GB10070-88)交通干线两侧及混合区标准;约10m以远达到住宅区标准。

z 工程线路位于道路中央位置,工程本身不设规划红线。经过道路路幅在

24m~40m,项目建成后外轨中心线距离道路红线距离在10~16.5m,影响振级为70~67dB,因此在高速运行时道路红线处振级可达到所在区域执行的混合区标准,并达到住宅区标准。

z 车辆段出入、转运车速较低,行驶产生的振动对外环境不构成影响。试车线

运行是主要影响源,由车辆段平面布置图可知试车线中心线距离北界约5m,因此车辆段厂界基本可达到混合区标准。

z 项目建成后,所在道路红线处、车辆段边界线处振级较现状振级提高8~16dB。 z 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共18处,距离项目外轨中心线距离10~45m、

距离所在道路红线0~35m,影响振级70~60dB。叠加现状53~63 dB后约为65~70dB(A),较现状增量为2~17dB(A),但均能达标。 (3) 电磁辐射

工程产生电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电动车组受电弓在运行因瞬间离线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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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放电,变电所因高电压或大电流而形成感应,这些现象均会产生电磁辐射。 建设单位提供了法国试验线电磁辐射的监测资料。根据这一资料,工程运行产生的射频电磁场强可低于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的国家标准限值,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本工程的供电牵引方式与上海已建的地铁、轻轨线路一致,且工作电压较低,为DC750V,而地铁为DC1500V。参考上海地铁、轻轨的验收等测量结果表明:无论在站台、线路或变电所附近均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无线电干扰对民用电视的影响范围约为10~20m;变电站产生的电磁干扰不会对民用电视产生影响。由于本工程沿线地区居民住宅已基本安装了有线电视系统或具备接驳的条件,本工程运营后,沿线地区民用电视图像质量仍可保持现有水平。

项目新建5座10kV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电压。类比上海地铁、轻轨测试结果表明:变电站周围环境中的工频电场强度值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分别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24–1998)中推荐的4kV/m(4000V/m)的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和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100μT)的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综合电场强度值低于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中规定的该频段电场强度公众导出限值12V/m。

(4)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新建车辆段,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5) 废气

本项目列车采用电力驱动,运营期无流动大气污染物排放,同时工程建设处于非采暖区域,无新增锅炉污染物排放。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产生在车辆段维修处少量补漆作业以及食堂油烟废气。

(6) 固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以下三类:①生活垃圾:来自列车在运营中车上旅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沿线各车站、车辆段工作人员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②一般工业废物:车辆维修替换下来的老化部件、磨损的金属零件等一般工业废物;③危险废物:维修基地的废油漆桶,车站、控制中心、维修基地产生的废蓄电池、废灯管、废电子线路板等。 四、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简介

1. 项目施工期对策措施 (1) 施工噪声

z 施工建设采取沿线阶段进行,因此对某一段范围内的施工影响是短暂的。

z 不同设备的噪声源特性不同,因此施工时应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

时段,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z 规定施工车辆行驶路线。 (2) 施工废水

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可预先申请浦东新区张江功能区的环保部门,争得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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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接入的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不得擅自排入施工区域周边的地表水,影响水质。 (3) 施工废气

a. 施工道路泥尘量一般较大,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在泥尘量大的路面上行驶会

加速路面起尘,故保持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同时应限制行车速度。

b. 拆房、开挖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

须采取喷水或遮盖等措施以防止扬尘污染。5级以上大风时,暂停扬尘大的施工作业。

c. 土方和建筑垃圾运输时,加遮盖处理,以防运输途中扬尘。

d.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与作业。在选择施工单位时,将施工期的

环境减缓措施写入合同文本中,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减缓措施落到实处。

e. 应用油布覆盖沥青,避免成品运输过程中避免逸散或泄漏;尽量集中铺设,

避免受影响范围过大;尽可能缩短作业时间。 (4) 施工固废

建设单位应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1992年第10号令《上海市建设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市区(县)分工意见(试行)》等法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五日,向市渣土管理处申报工程弃土和建筑垃圾排放防止计划,并与其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如果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自行安排工程弃土、建筑垃圾的销纳场地应在申报排放处置计划中,提交收纳场地管理单位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受纳的证明。建设或施工单位应持渣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施工弃土、建筑垃圾托运手续。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随车携带处置证,接受渣土管理部门的检查,运输线路应按渣土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线路。

承运单位或个人应将工程固废卸载制定的受纳场地内,并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渣土管理处检验。

渣土运输车应加盖,避免撒落;坚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运输中保持车辆平稳;夜间运输,或途经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应放慢速度。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及时停止施工并与地方环保、卫生部门联系,经他们采取措施处理后才能继续施工。

施工工人产生生活垃圾应与建筑固废分开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 项目运营期对策措施及其效果

(1) 噪声与振动影响控制措施

z 根据预测结果,张江新苑超标约1dB(A),建议在高科中路~张江路区间

车辆限速30km/h以下。 z 导向钢轨采用弹性扣件。

z 轮轨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列车产生振动和噪声的大小,因此,对于无

缝线路,除施工时就应注意焊缝的打磨外,还应提高线路和车辆的养护水平。营运管理部门可设置钢轨打磨机械(车),经常保持轨面平滑,防止列车跳动,保证列车在良好的轮轨条件下运行,从而降低产生的噪声和振动。

z 工程全线应禁止鸣号;车辆段检修时应尽量在车间内作业,防止露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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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产生的噪声对环境造成影响;车辆段试车应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 (2) 电磁辐射影响控制措施

z 10kV变电站与住宅等敏感建筑之间的距离应控制在:主变方向12m以

远、次变方向8m。

z 第1座牵引变电所用地建议选择主选位置或靠近路口的备选位置,否则

需要拆迁邻近建筑;车辆段变电站则需要优化变电站内部布局,使主变压器远离并不要超向南侧。

(3) 生态景观措施与建议

z 电车、线路本身及车辆段设计应在色彩和造型上与周围环境协调;

z 因地制宜地进行绿化,并注意高低层次和物种搭配;

z 项目完成后要对水土保持工程及绿化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4) 其他措施建议

z 加强工程所经道路的平整与养护。

五、环境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采用电力这一清洁能源作为动力,且电车的轮轨系统采用Translohr胶轮承重,因此工程无一般公交的汽车尾气,产生的噪声与振动对环境的影响也较轻;工程采用的受电系统为直流750V架空接触网受流,比一般轨道交通的电压低,因此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影响也较小。

工程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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