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要贯通前应由项目部的测量队或主管工程师在隧道的出口或进口处用红油漆将出洞的长度标出,以给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数据参照。
2、在隧道要贯通的期间,项目部测量队应加大进出口洞身断面的量测与复核,确保一次贯通。
3、隧道要贯通期间应加大进出口的安全警戒,每次起爆前必须要电话通知出口处疏散人员,并在两头设置安全警戒,确认作业人员完全撤离到安全距离后方可起爆。
4、由项目部安全员对施工队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
5、严格按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执行,无证人员不得参与爆破。
6、严格控制装药量,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实施,严防飞石现象,对炮孔的堵塞必须严格要求,起爆网路完成后须做好预防飞石的工作,用砂包或草垫作严密覆盖,确保没有飞石危害现象的发生。
7、爆破人员应分工明确,信号明确,警戒安全,严密组织好起爆前的检查工作,确定覆盖防护措施已安全,联线正确,人员机械安全撤出安全警戒线后方能起爆。 8、如遇有盲炮现象须由专业人员排除,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9、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10、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爆破作业的规定与要求,并且认真执行。
11、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爆破器材领用与退料制度,领用时必须核实实际消耗量与领用量是否相符,发现有差错必须落实清楚,不能有失误,对使用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按规定退库不得自留。
12、在装药时,无关人员不能进入爆破区,并在警戒范围内四周用红旗作警戒标志。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敲打炸药,爆破区内禁止抽烟,不能用脚或铁铲等工具踩或打击导爆管。上台阶爆破时,正对的下一个台阶不能有其它作业。 13、爆破设计时,最大段装药量不能超过允许值,爆破设计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果遇到夹层或风化层时,必须重新调整药量。
14、起爆前30分钟应开始疏散爆破区周围无关人员与设备,爆破前10分钟应封锁通道,禁止行人与车辆通行,并发出爆破预警信号,爆破操作人员撤离并进入安全棚避炮,当再次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发出起爆信号,当起爆信号响完后,听到爆破领导人下达起爆信号才能起爆。
15、爆破经过15分钟后,安全检查人员进入爆区检查,经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恢复正常生产。
17、爆破后如果发现盲炮,应立即插上警戒标志,并立即处理。如果盲炮网路完好,可以利用雷管连接网路重新起爆,如果网路已初步破坏,应在盲炮孔偏大于10倍的位置上重新钻孔爆破。 18、盲炮处理的一般规定 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时,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和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C、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在危险边界,应设置警戒,危险区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D、禁止掏出或拉出药包;
E、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殘余的爆破器材聚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殘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H、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如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时,应该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量、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等),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盲炮的处理方法
A、检查确认炮眼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可采用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处理。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应小于0.3米;对于浅孔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应小于0.5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取出不超过20cm长度的堵塞物;
C、可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生火星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堵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D、在安全距离外,可用远处操纵的风水吹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E、为确保安全,整个施工过程派专职技术人员监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