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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2021-08-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2011)1026号

1基本要求

1.1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坚持“质量永远领先一步”的方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遵循标准规范,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树立良好的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整体形象,持续提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设具有世界一流质量的工程项目。

1.2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应满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服务用户的要求,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1.3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投料试车(投用)成功。

1.4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经费管理等。

2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2.1工程部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与协调,其主要职责:2.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中国石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2.1.2负责编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规划。2.1.3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宏观监控,组织总部层面工程质量检查。

2.1.4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察和监测工作管理。2.1.5负责中国石化工程质量

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以及资格考核认定;负责有关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以及资格的考核认定。

2.1.6总结、交流、推广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1.7组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评优工作。

2.1.8组织、协调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2.1.9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1.10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2.1.11指导企业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管理。

2.2工程企业管理部是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对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工作负专业管理和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

2.2.1组织编制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制度,制定质量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2.2.2组织和指导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2.2.3制定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规划和目标,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2.4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促进质量问题改进,组织重大质量攻关。

2.2.5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业务特点组织培训。2.2.6负责组织直属工程建设企业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科技开发部开展特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3各企业是所实施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的主要职责:

2.3.1负责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执行,制定本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和工程质量工作计划。

2.3.2负责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3.3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的全员工程质量教育、工程质量培训工作。

2.3.4负责本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

2.3.5负责工程质量攻关、工程质量改进和工程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

2.3.6负责对本企业的一般和轻微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2.3.7负责本企业所属工程建设企业的质量管理。

2.4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是其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工程建设企业的主要职责:

2.4.1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专职岗位,全面负责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2.4.2组织落实中国石化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本企业的质量管理细则、质量工作计划和目标。

2.4.3负责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4.4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的全员质量教育、质量培训工作。

2.4.5负责质量攻关、质量改进和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

2.4.6负责对本企业的轻微和一般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3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3.1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程序主要包括:建设准备、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开工报告、工程施工、生产准备、试车工作、生产考核和竣工验收。

3.2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程序,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

3.3工程建设项目对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实行资源库管理。3.4工程建设项目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网络成员资格管理。

3.5各参建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确定工程质量目标、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方案、编制质量管理手册,项目建设过程中接受工程质量监察。

3.6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压力管道工程质量,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应接受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验。

3.7各企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其他参建单位对所承担项目的工程质量负责。

3.8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

3.8.1各企业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时,应配备满足现场管理需要的质量管理人员,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应设置质量部门。

3.8.2监理单位在人员、检测设备、仪器的配备上,须满足现场需要。3.8.3施工承包商(含总承包商)应配备满足质量检查控制需要的质量检查员。

3.9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管,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工程质量监察、工程质量大检查、不定期质量抽查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总体评价。

3.10各企业应根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或本企业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情况于12月25日前制定下一年度工程质量监察计划,并上报工程部备案。

3.11各企业应制定工程质量专业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12采购单位应对所采购的产品质量负责,组织项目相关位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组织对质量问题的处理,并接受项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

3.13各企业应在确认有关方面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后,支付承包商进度款或服务费。

3.14各企业应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信息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机制。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应及时编制质量管理工作季报,分别于每年3月28日、6月28日、9月28日、12月28日前上报工程部。

4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

4.1建立以ISO9000标准为管理模式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持续改进。

4.2制定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上报工程企业管理部备案。

4.3将分包商质量管理纳入企业和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质量行为满足要求,过程受控。

4.4各级质量管理专(兼)职人员,应经过岗位资格培训和考核认定,按照需求足量配备。

4.5项目质量经理和专职质量工程师应经过工程企业管理部组织的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4.6应建立质量管理信息和数据的统计与分析的工作机制,编制质量管理工作季报,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工程企业管理部。4.7对境外炼化工程承包项目,应按照要求上报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经工程企业管理部评审后组织实施。

5检查与监督

5.1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应按照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程序向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

5.2工程质量监察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中国石化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石油工程、油气田地面工程和原油、成品油及天然气储运工程、海洋工程、炼化工程及配套设施)的质量进行企业内部监察。

5.3工程部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总部层面的综合性工程质量检查或专项工程质量检查。

5.4专业工程质量监测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检;抽检重点包括主要设备、材料质量和已形成的工程实体质量。

5.5各企业应及时收集、统计、分析工程质量信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每月28日前上报工程部。

5.6工程企业管理部组织对系统外项目进行综合性工程质量检查或专项工程质量检查。

6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管理按照《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7经费

7.1各企业的重大工程质量科研课题、推广应用先进工程质量管理方法课题,由各企业组织申报,经工程部审核后,报科技开发部立项。经总部批准后,所需费用由科研开发经费列支。对于一般工程质量科研课题,各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所需经费在企业科研经费中

列支。

7.2建设单位用于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改进和检测仪器更新等经费,经工程部审核,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7.3直属工程建设企业用于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等所需经费,经工程企业管理部审核,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8考核与奖惩

8.1工程部负责对各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奖惩,对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由于工程质量管理不力,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8.2工程企业管理部负责对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奖惩,并将其纳入企业业绩考核和评价;对直属工程建设企业和负责人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和任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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