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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2024-07-02 来源:客趣旅游网


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 二、副院长职责 三、秘书职责 四、办公室职责 五、财务科长职责 六、会计职责 七、出纳职责

八、医务科主任职责 九、医技科主任职责 十、病案管理员职责

十一、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十二、主任医师职责 十三、主治医师职责

十四、住院医师(士)职责 十五、护师(士)职责 十六、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十七、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十八、临床医师(士)职责 十九、护士长职责

二十、门诊护师(士)职责 二十一、病房护师(士)职责 二十二、手术室护师(士)职责 二十三、助产医师(士)职责 二十四、供应室护士职责

二十五、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二十六、药剂士(员)职责 二十七、检验师(士)职责 二十八、放射师(士)职责 二十九、B超室工作人员职责 三十、保卫门卫人员职责

三十一、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 三十二、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三十三、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三十四、保管员职责

三十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任岗位职责 三十六、全科医师岗位职责 三十七、公共卫生医师岗位职责 三十八、社区护士岗位职责

三十九、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一、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二、传染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四、医源性感染管理人员职责 四十五、精神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四十六、康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七、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八、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九、公共卫生科职责

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

1.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全面负责本乡镇、本院的初级卫生保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培训、人事、财务、总务和村卫生室管理等工作。

2.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安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评价全面工作,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3.负责组织、检查本乡镇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定期深入村卫生室和农户,了解掌握下情,采取有效对策措施,不断提高预防、保健和卫生管理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了解掌握工作情况,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5.负责组织、检查本乡镇、本院的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6.负责教育本院职工和本乡镇乡村医生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预防保健和医护工作质量。

7.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现行人事分配制度,负责组织领导本院职工和本乡镇乡村医生的考核、奖惩、聘任等工作。负责落实全院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9.负责审查本院的预决算和成本核算工作,掌握财务收支、基建、维修和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院的清洁卫生、绿化美化、环境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1.因公因事外出时,指定副院长或业务骨干代替院长的管理职责。 二、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主动向院长请示汇报,并向院长负责。

2.协助院长制定本乡镇、本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安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评价全面工作。

3.协助院长组织、检查本乡镇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4.协助院长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5.协助院长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

6.协助院长做好本院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7.协助院长做好本院职工和乡村医生的考核、奖惩、聘任和全院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8.协助院长做好清洁卫生、绿化美化、环境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院长临时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秘书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全院性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交流材料与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等文件,办理以学校名义发布的有关行政事项的通知、通告、通报等;

2、负责医院公文的收发、审核、办理工作;

3、负责搜集、汇总医院有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

4、完成医院行政管理机构职责和工作规范的起草、修订、审核和汇总、编辑工作;负责对医院行政规章制度和重要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5、做好医院有关活动、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及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政会议的记录、录音,草拟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整理有关资料等。

6、协助做好医院行政工作计划、会议决定事项、有关公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7、根据领导指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搜集材料,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8、负责《年鉴》、《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室职责

1.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各种文件并负责监督执行;收发医院来往文件并登记。转载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

2.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分析。及时反溃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通过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可行性方案和建议。

3.安排各种行政、党政会议。记好会议记录。 4.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公章。

5.负责公布医院行政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领导批示。并督促检查。

6.做好外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以及群众来信上访工作。 7.负责医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等。 8.根据院长的批示,对各科室的某项工作进行协调。 9.负责处理党支部部署的各项党务工作。 10.负责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行政、救护车辆的调度。检修、保养并保证使用 12.负责处理医院党政领导临时交给的各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二)、当好院长的参谋助手,协助院长、副院长了解情,况收集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及时上传下达,受理各部门和科室的请示报告,并呈交领导批示。

(三)、根据院长指示及院长办公会议的决议,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综合性工作计划、报告、规划、制作各种文件及医院日常行政事项的通知安排。

(四)、负责组织安排院办公会议、全院性行政会议及院长召开的其它专门会议,作好记录,整理纪要,发出决议、通知,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严守党和国家及医院机密。

(五)、负责协调全院各部门、各科室综合性工作,带头执行好院长办公会的各种决议、决定。管理院办公室日常事务。

(六)、负责全院行政公文、上级机关及学校来函、来文登记、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医院行政和党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对外开出介绍信、公函并随时做好登记。

(七)、认真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协助上级人事部门及院领导做好全院人事管理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

(八)、负责全院岗位津贴、工作量考核、考勤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 (九)、负责院工会、统战和离退休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领导活动的安排和对外联络工作及接待上级领导机关和兄弟院校的领导来院检查工作及参观、学习、交流等活动和校内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工作。

(十一)、搞好医院办公自动化和信网络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院保密、安全保卫和来信来访等工作。 (十三)、负责挂号室收费、统计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院重大事件及有关资料收集登记工作。

(十五)、做好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全院职工的各项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医院车辆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财务科长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和成本管理条例,坚持依法理财;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

二、参与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根据上级核准的施工预算(计划)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对工程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

三、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对本部门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四、按照规定,审核会计记帐凭证,认真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计算、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为有关各方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五、按照规定进行会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便于领导正确决策。对违反财经制度和纪律以及程序不健全的,提醒领导并有权拒付。

六、按规定完成各项有关会计报表,整理有关会计资料、立卷、归档。 七、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忠于职守。办理会计事务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会计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财会政策和财经纪律,控制预算定额,做好成本核算工作。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并认真分析,有情况,有说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定期进行分析和成本核算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负责财会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规定。 七、出纳职责

1.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下班前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项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管理工作。 4.每月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入库,当日存入银行。 5.经常核对定期抽查收据存根。

6.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7.认真做好差旅费审核报销工作。 八、医务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8、检查督促各科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医疗工作。 9、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0、 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医技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技科各项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为本科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医院工作要点,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定期召开医技科系统会议,协调科室内部与各临床科室之间的各种关系,督促检查本科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方便教职员工就诊,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4、配合临床参加各科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根据临床需要按月制定药品、器械、试剂、各种卫生材料的采购计划。并及时向临床通报药品信息。

5、组织全科人员业务学习,开展新技术,并及时总结,推广应用。协助医院搞好业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本科人员聘任、晋升、奖惩意见。

6、督促检查本科各种工作台帐的登记工作,督促做好各种仪器设备管理和维修

保养工作。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试剂、各种卫生材料的质量和从国营主渠道进货。

7、确定本科人员值班,负责考勤。

8、积极组织本科人员配合医院做好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管理科室财产物品等工作。

9、带领全科人员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按月统计上报医院。 十、病案管理员职责

1.经常检查各科室医疗文书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医疗文书病历书写质量。

2.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3.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4.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人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5.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一、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 十二、主任医师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指导院内医疗、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死亡病例的讲座会诊。

3.指导本科医师做好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担任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服务技术指导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 作规程。 十三、主治医师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

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8.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和进行学术交流。 十四、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症病人,要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新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病情和治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9.随时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十五、护师(士)职责

1.在院领导或上级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和交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拟订病房工作计划,加强病房管理。参加本病房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相关材料清领、保管、发放等工作。 十六、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报表,为本院领导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工作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缮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科,分别进行统计,按月、

季、半年、年度等进行分类分层统计,并做好对比分析。 十七、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负责本科室的医疗、预防、保健、培训,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或指导医师(士)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特殊诊疗操作和开写医嘱、病历的书写工作。

3.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病人发生病危、死亡、诊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士)书写的医疗文书,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证。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或护士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士)工作。 十八、临床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人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人病案小结。

4.向院长或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人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转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人,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院长、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和运用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及时总结经验。

十九、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或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人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6.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

8.定期组织本院护士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9.组织推广护理新技术。 二十、门诊护师(士)职责 1.在护士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人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人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 6.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8.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 二十一、病房护师(士)职责 1.在护士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协助医师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向住院病人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 8.办理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申领保管等工作。 二十二、手术室护师(士)职责

1.在护士长指导下担任器械或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手术室的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保持手术室整洁、肃静,调节空气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

4.负责手术后病人的保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 5.负责管理手术室医疗设备、器械药品。

6.按分工做好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和药品的保管,做好 登记统计工作。 二十三、助产医师(士)职责

1.在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产房的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工作。

3.负责正常产妇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前准备,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严格执行

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及妇婴安全,严防差错事故。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上级医师协助处理或转院。

4.做好产妇和婴儿围产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5.负责管理产房和婴儿室的药品器材。

6.根据本院工作安排,深入村社农户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高危筛查、产后随访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

7.负责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归档和报表的上报工作。 二十四、供应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医疗器材、敷料的清洗、包装、消毒、保管、登记和分发、回收工作。

2.经常检查医疗器材质量,如有损坏及时修补、登记,并向护士长报告。 3.协助护士长申领各种医疗器材、敷料和药品,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消毒供应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消毒和消毒登记工作。 二十五、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1.在院长或科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质量鉴定和称量药品器械的使用保养。

4.定期向临床科室了解药品使用效果,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6.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二十六、药剂士(员)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处方配发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性、麻醉、精神、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茵器及注射过滤装置等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7.负责科室清洁卫生和值班工作。

8.药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定期盘点、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盘查。

二十七、检验师(士)职责

1.在院长或科室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担负各种检验工作,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3.负责检验的技术操作和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和防护工作,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材料的申领、保管、报销等工作。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负责检验器材的清洗、消毒工作。开展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6.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二十八、放射医师(士)职责

1.在院长或科室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操作、诊断、放射线治疗和诊断报告单的报送工作。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负责本科机器的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工作。

4.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会。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5.担负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6.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二十九、B超室工作人员职责

1.热情接诊患者,需预约患者,要详细为患者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取得病人合

作。

2.检验者必须持有申请单及交款单,仔细了解患者病情,对传染病患者应排在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应做好消毒工作。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机器。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或报告院长,妥善处理。

5.各种检查记录要及时登记,分类归档。 三十、保卫门卫人员职责

1.负责医院治安、消防等具体工作,努力完成院领导及公安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交接班及夜间值班巡视制度,及时 本文来自 发现和查处不安全因素,负责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依法行使保卫人员职权,确保医疗秩序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全院门卫、传达、收发、车辆出入、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及填写值班日志,严格作息时间,负责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违纪人员的登记工作,每月下旬报院办。

6.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准在值班室下棋、打扑克或酗酒,不准在值班室寄存院外人员的物品,保持室内整洁,严格出入车辆及自行车管理。 三十一、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申请单的要求,及时完成心电图检查。

2.热情接待病人,做到文明服务,取得病人合作与信任。

3.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意仪器保管、保养,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及时完成急诊病人心电图等检查。

5.做好其他兼职工作或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十二、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做好本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十三、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级疾控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 4、负责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乡人群免疫水平。

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乡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6.了解和掌握全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 7.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劳动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抢救,并调查中毒原因。

8.负责本乡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9.在全乡积极开展初级保健卫生工作,提高全体居民的健康素质。 三十四、保管员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被服、办公用品、医疗文书、生活、取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工作。进行立案管理。

2.负责库存物资的定期盘点,建立帐本,做到帐物相符。入库物资要验收入帐,细心保管。

3.做好防潮、防火、防爆工作,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和盗窃。 4.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求使用情况,实行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三十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任岗位职责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行政业务工作,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的卫生保健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组织制定中心(站)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做好管理检查及总结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过程的以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4.根据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资源管理,注重人员培训与考核,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好中心(站)工作人员的聘任、奖惩、调动及晋升工作。

5.负责本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经费(资金)申报管理,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及支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领导、制定科研工作计划,努力创造条件推进本中心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

7.督促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事故,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8.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防保等各项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社区站、门诊、病房督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9.加强后勤工作领导,审查各种物资供应计划,确保医疗物资的供应。

10.及时听取社区居民对中心(站)的工作意见,改进卫生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

11.负责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 三十六、全科医师岗位职责

1.承担社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传染病的诊治,负责现场急救与转诊。 2.负责家庭病床管理,开展上门服务。按患者病情需要及时进行双向转诊。 3.负责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二、三级预防为主的社区系统管理工作。 4.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社区诊断,根据本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和实施工作方案并进行评价,负责社区健康人群与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5.建立并使用社区居民健康档案。

6.指导社区护理、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7.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8.继承、发展、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积极推广应用针灸、推拿、按摩、拔火罐等蒙中医适宜技术和蒙中医疗法。 三十七、公共卫生医师岗位职责

公共卫生医师在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精神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工作。

1.负责社区居民和集体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 2.负责社区妇幼保健工作。

3.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一级预防为主的管理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5.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健康人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不同需求,完成预防保健管理工作。

6.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普及卫生知识,

制定与实施社区健康干预计划,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7.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参与精神病人管理和康复指导。 8.配合全科医师开展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9.协助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三十八、社区护士岗位职责

1.参与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和医疗保健合同的建立和管理。

2.参与社区诊断,根据本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护理计划;提供以人群为对象的护理服务。

3.做好门诊和出诊的护理工作,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和家庭临终关怀护理服务。 4.正确执行医嘱,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防止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5.严密观察病员的治疗情况和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医师报告。

6.负责各种抢救物品和药品的准备和保管工作,负责室内、器械和物品的消毒工作。

7.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开展与护理内容相关的健康教育讲座、入户宣教、健康促进、疾病预防、防止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对患者家属进行必要的护理技术指导,指导社区居民科学健身。

8.参与社区老年护理、社区康复、社区精神卫生、社区慢性病预防与管理、社区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社区营养指导、社区居民生殖保健服务等项工作。 9.配合全科医师、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开展工作,参与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并协助管理。

三十九、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相关技术常规,严格掌握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杜绝差错及事故发生。

3.树立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以避孕为主,推广综合节育措施;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宣传教育和随访等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4.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表册的登记,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按期上报所在区妇幼保健院(站)。

5.认真参加相关工作例会和培训,深入居民区,加强检查与指导。 6.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四十、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中心(站)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及行为危险因素的调查研究,针对社区内高危人群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好控烟限酒、合理营养、心理平衡、适量运动的指导与行为干预等工作。

3.负责组织与定期开展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开展居民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的检查与评估,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负责中心(站)医护人员健康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安排医护人员为社区居民讲授健康教育课,对中心(站)医护人员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5.负责开展社会人群的精神卫生健康、残疾预防与康复的健康教育;及特殊人

群如儿童、妇女、青少年、老年等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6.负责中心(站)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编印与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的入户率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7.负责中心(站)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的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工作。 8.负责利用中心(站)健康教育咨询台与健康咨询热线电话,开展社会人群与居民的健康知识咨询服务工作。

9.负责组织与参与各种卫生宣传日的社会人群健康教育宣传与咨询活动。 10.负责中心(站)健康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四十一、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及时掌握本辖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苗效果的监测工作。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准确掌握辖区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接种对象的变动情况,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对集贸市场和外来人口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上门串户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9.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计划免疫工作任务。 四十二、传染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传染病上报工作,对法定传染病,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卡的保密工作。

2.每天按时检查门诊日志,做好登记、认真核实传染病登记卡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卡及死卡现象。及时与疾控机构交换疫情,使传染病报告达到及时.正确。 3.督促中心(站)有关科室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每周各科核对一次,每月底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4.对传染病登记卡进行分类,认真逐项填写访视单,交访视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市)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月会,并做好疫情的核对和分析工作。

6.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及其他报表。

7.做好各种资料保存工作,并将各种资料装订成册。 8.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四十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掌握责任社区各类慢性疾病的患、发病情况、患者的个人信息、资料以及变动情况,社区内主要慢性疾病的患、发病趋势。 2.严格遵守慢性疾病相关的管理规定,负责制定并落实慢性疾病病人的随访、体检、康复治疗指导和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

3.遵守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的有关规定,切实按计划做好随访、体检、长期用药和接诊记录的规范书写并录入电脑。 4.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做好社区居民慢性疾病相关的生活行为因素的监测工作。

5.按照各类慢性疾病系统管理要求,做好资料的分析、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中心(站)信息资料室。

6.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认真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 四十四、医源性感染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制定中心(站)控制医源性感染管理计划,指导制定预防感染制度。

2.监督检查有关医源性感染监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分析、总结与反馈。 3.协助各科室(站)开展控制医源性感染工作。针对感染源,感染途径和感染人群采取控制措施并监督措施的实施.

4.监督检查消毒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灭菌效果并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定期分析监测结果.

5.开展有关医源性感染宣传教育及医源性感染监控人员的培训。 四十五、精神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预防、宣传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掌握辖区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病人数,定期走访居委会,及时掌握病人变动情况,积极参与建立社区、医院、居委会为一体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3.搞好本地段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做好本地段各级人员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4.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和上报工作。

5.承担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精神卫生工作任务。 四十六、康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中心(站)主任领导下,掌握本社区居民因急、慢性疾病、创伤、老年病及残疾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

2.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康复三级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降低病、伤、残的发生或减轻伤残后其功能障碍的程度。

3.负责康复医疗的咨询、评定、转诊和支持工作,保存和整理康复医疗记录和病历档案。对病、伤、残者功能障碍的性质、部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预后和转归进行客观、准确的评定。制定不同阶段与时期的康复目标。

4.负责制定康复目标的实施计划、组织和指导病、伤、残者的康复治疗,采取各种措施治疗病、伤、残者,以改善其功能。

5.对康复病人做好自我康复器械训练的宣传指导工作,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对病人进行有计划治疗。同时对有需要康复的病人建立卫生保健合同。 6.积极钻研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业务,不断更新康复知识,掌握新技术、新疗法,为社区居民及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十七、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2.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由社区中心(站)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3.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

4.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

5.熟练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配合中心(站)办公室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四十八、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发现有违反制度的应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任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负责中心(站)财务会计、成本管理、绩效奖励、医保物价及收费结算工作。 3.组织编制中心(站)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药品零差率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加强管理,保证收支两条线和药品零差率管理制度的落实。

4.负责审核会计报告。负责审核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和会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5.加强对中心(站)的收费和医保工作管理,指导物价和医保工作。

6.运用财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参与经济管理的全过程,审核各项经济合同、协议,对违反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的经济合同和协议拒绝执行。 7.负责资金的筹措,协调与金融机构及相关管理机关的关系,确保资金供应。 8.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材料等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防治不良现象发生。

9.接受(待)卫生、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医保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依法提供真实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四十九、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1、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应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规划、实施、总结、经验介绍等材料的制定、起草,有关表、册、卡、单等信息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 2、 负责开展本乡镇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各种健康教育活动。 3、负责辖区村级卫生组织的整顿、建设、管理和乡村医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奖惩。

4、根据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的授权,负责开展辖区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现场审查和监管,农村食品药品、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协调、督查工作。 5、具体负责本乡镇疫苗管理使用,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病原微生物和常见污染物的取样送检,疫 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控制措施的落实等疾病控制工作任务 。 6、具体负责辖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降消项目实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出生缺陷干预等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7、负责实施本乡镇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地方病监测、病情调查、疫情上报等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

8、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卫生乡(镇)、村、户,指导开展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本乡镇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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