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低值易耗品占用企业资金不多,但其品种较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比较分散,流动性较大。为了加强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和管理,企业应将低值易耗品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低值易耗品的用途进行分类,可将低值易耗品分为:
(1)一般工具。指生产中常用的工具,如刀具、夹具、量具、装配工具等等。 (2)专用工具。指用于制造某一特定产品,或在某一特定工序上使用的工具,如专用模具等。
(3)替换设备。指容易磨损或为制造不同产品需要替换使用的各种设备,如轧钢用的钢辊等。
(4)管理工具。指在管理上使用的各种家具,如办公室的各种用具等等。 (5)劳动保护用品。指为了安全生产而发给工人作为劳动保护的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各种保护用品。
(6)其他。指不属于上述各类的低值易耗品。
2.按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分类,可将低值易耗品分为:
(1)在库低值易耗品。是指购入后尚未投入使用,仍然存放在仓库里的低值易耗品。
(2)在用低值易耗品。是指已经从仓库领出,正在各生产或管理部门使用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的分类
商业企业的下列物品不论使用年限长短和单位价值大小,均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苫布(包括篷布、油布、塑料布)、熏蒸布、枕木(包括垫木、垛架)、水泥条(墩)、风车、跳板、生猪车架、劳动役畜、各种非机动车(包括大车、手推车、三轮车、板车)、磅秤(不包括地磅)、五立方米以下的酒罐、腌制池、灭火机、七千瓦以下的电动机、消防泵、地毯、货架、柜台、电子秤、收款机等。
工业企业由于工艺问题,不可能举例,一般都是由主管部门制定低值易耗品目录,一般都如下分类:
(一)维护用工具性仪器仪表;
(二)小型机械及通信用具; (三)业务专用品; (四)小型车辆及运输用具; (五)家具用品; (六)电器用品; (七)五金工具;
(八)衡器及计算器; (九)劳动保护用品; (十)杂项用品。
上述低值易耗品按其价值大小和管理上的需要,可分为甲、乙、丙三种。 甲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
乙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物品。
丙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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