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处罚细则
为圆满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实现本项目的保工期、保质量目标,制定本工作细则。参与建设的监理单位及施工总、分包单位均要自觉执行,在工作中给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
1、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凡施工单位对所施工完成部位进行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报监理验收。
3、凡工程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4、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5、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
6、工程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
7、认真做好管道防腐、打压试验、回填土、混凝土浇筑及重点部位监督管理工作。8、地埋管道的闭水试验和防水以及打压工作并要报经监理单位验收。
9、水、气、电工程要按施工规范施工,并结合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10、技术资料整理及时,真实齐全。
北京新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工程质量管理
11、主要分项工程实行样板引路制度,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确认。
12、在工程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设计及规范标准施工,造成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得隐瞒和擅自处理,要及时上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
13、在工程施工中不得私自使用违规材料、不合格产品和偷工减料,进场材料与报验资料相符。
14、在施工过程中如有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共同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并造成质量隐患的,追究相关监理工程师责任。
15、要加强成品保护,各参建单位认真管理,相互监督。
16、各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以及国家和地方政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17、对未达到合格及规范要求的工序,监理已在工程资料上签字的。
对上述要求不能严格执行,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及相关单位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至50000元经济处罚。
甲方:北京新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集协工程管理
工程部 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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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质量管理
签字:
年 月 日
北京新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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