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经理任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 2017 年 5 月 4 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选举 何永水 担任公司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选聘 邵陈光 担任公司经理,任期三年。
从即日起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董事(签名):
浙江恒森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 5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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