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弘扬鸿星集团锐意进取、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大力表彰鸿星集团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工作者,树立全体员工学习的典型和榜样,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内容:
三鼎织带集团优秀员工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
① 职级在一级的所有员工; ② 计件工种; ③ 研发中心员工; ④ 职级在二级的所有员工。 2、评选条件:
(1) 以上对象至20xx年12月31日仍在册,并在20xx年5月31日(含)以前入职的均属评选范围。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① 20xx年度内累计旷工2天(含)以上者(以工资底册为准); ② 20xx年度内有打架斗殴行为者(以公告处理及行政、经济处罚为依据); ③ 20xx年度内有单次因违纪违规罚款达50元(含)以上者;
④ 20xx年度内有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者(造成严重质量事故,单次经济处罚在50元以上,年累计处罚在150元以上的;由本人负主要责任的工伤事故,公司予以经济支付100元以上的);
⑤ 20xx年度内有连续请假10天(含)以上者或累计请假20天(含)以上者;
⑥ 20xx年度有被行政警告及以上处罚者; ⑦ 20xx年度有煸动罢工行为或参与罢工行为者。 四、优秀员工奖励标准:
1、20xx年5月31日前入公司的,奖680元;
2、20xx年6月1日~2006年5月31日入公司的,奖500元;
3、20xx年6月1日~2007年5月31日入公司的,奖280元;
4、在公司连续工作5年以上员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人另外奖励200元(属优秀员工评选对象即可享受,不论是否满足评选条件);
5、精神奖励:光荣榜通报表彰。 五、评优方法和程序:
1、各单位按工龄段统计满足评选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含姓名、岗位、进厂日期等);
2、由织带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下达评优名额;
3、由各评优单位自行组织开展评优工作(必须进行民主评议及公示); 4、各评选单位填表,将评选结果报织带集团人力资源部; 5、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总裁审批后,分送各评选单位张榜公布。 六、评优名额:
以集团总部、成品管理部、一厂、二厂、三厂、四厂为单位,按各工龄段符合评选条件人数的20%分配名额。 七、时间安排:
时 间 1月1~10日 1月11~13日 1月14~22日 1月23~25日 1月26 1月底 项 目 各单位按工龄段统计满足评选条件的人员花名册,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按比例下达评优名额; 各单位民主评议、公示,并将结果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总裁批准; 评优结果张榜公布; 各评优单位自行召开表彰大会,发放奖金。 八、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全程跟踪监督,各单位员工关系专员要积极配合工作,发现徇私舞弊现象就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行政处理。
鸿星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2日 签发: 报送:总裁 印制份数:1 打印:王明明 校对:刘总
发送:集团各副总、总裁助理、职能部门、公司、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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