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矿产资源,不断提高公司选矿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实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机构
(一) 公司成立选矿生产技术管理小组,组长由副总经理(生产)担任,副组长由选矿技术负责人、选矿厂生产副厂长担任,全面负责选矿厂的选矿技术管理工作。
(二) 选矿生产技术管理小组负责计划、实施、检查、总结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修正技术管理指标。
第三条 日常选矿技术管理
(一) 选矿厂工艺制度由选矿生产技术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制定,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由选矿厂组织实施,实施效果应及时反馈到生产技术部。
(二) 选矿厂各工段的工艺参数
1. 破碎工段
(1) 粗碎:给料粒度-210mm,排料粒度-50mm,处理矿量25t/h以上。
(2) 细碎:给料粒度-50mm,排料粒度-12mm,处理矿量与粗碎处理能力要配套。
(3) 筛分:最终粒度-12mm,筛分效率85%以上。
2. 磨矿工段
(1) 一段磨矿分级:给料粒度-12mm,螺旋分级溢流浓度34%~36%,溢流细度(-200目)55%以上,处理能力37.5t/h以上。
(2) 二段磨矿分级:二段磨矿浓度65%以上,旋流器给矿浓度23%~25%,最终溢流浓度16%~18%,细度(-200目)90%以上。
(3) 浮选工段
(4)重选工段
第四条 指标考核
(一) 工艺技术指标是公司对选矿厂考核的重点,特别是处理矿量、浮选回收率、冶炼回收率则是考核的重中之重,应根据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 对于其他各工艺参数,由选矿厂自行考核。
第五条 流程考查
(一) 每年要组织1~2次选矿流程考查,以查找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各项技术指标。
(二) 日常在指标波动较大并持续时间较长时,要适时组织流程考查,找出问题的根源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三) 流程考查由生产技术部提出考查计划,列出考查的目的、时间、步骤及使用的工器具。
(四) 选矿厂要组织相关人员协助做好流程考查工作。按考查计划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
(五) 流程考查结束后要写出书面考查报告,并报副总经理(生产)等有关领导。
第六条 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
(一) 技术革新的内容包括工艺流程的调整、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其他小改小革项目。即凡通过对现有工艺及设备的改进,能够提高技术指标,降低生产成本或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都属于技术革新范围。
(二) 技术革新方案由生产技术部、选矿厂或机电工程部提出,经过试验、研究、考察后,向副总经理(生产)汇报,由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三) 技术革新项目的奖励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 技术改造是对生产工艺的重大改进或调整。一般应由生产技术部或其他部门提出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考察、立项,并委托设计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
(五) 初步设计通过审核后,即进入施工设计,一般由设计部门完成,并严格按设计施工。改造项目结束时,须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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